宁波千里马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千里马公司”)因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称“鄞州法院”)于2024年8月30日作出(2024)浙0212破申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波千里马公司破产清算,鄞州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作出(2024)浙0212破93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
为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宁波千里马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充分发现和识别宁波千里马公司的重整价值,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符合条件的重整投资人可进行尽调工作。为保证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管理人现将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及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预招募须知
1.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适格的重整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预招募程序。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宁波千里马公司现状的承诺。重整投资人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可自行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重整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宁波千里马公司信息保密,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宁波千里马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4.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为管理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的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管理人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或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活动,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重整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5.宁波千里马公司能否由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宁波千里马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如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招募成功且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表决通过,宁波千里马公司将向鄞州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6.重整投资人可提交重整模式外的其他投资方式和方案。
二、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宁波千里马客货运输有限公司创建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钟公庙路180弄51号309室,通信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新天地商务楼12号1403室,经营范围为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汽车租赁;停车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二)宁波千里马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和出资情况
(三)企业核心资产情况
重整投资权涉及的资产为宁波千里马公司动产、无形资产,具体如下:
(1)宁波千里马公司名下动产:宁波千里马公司名下除在淘宝网拍卖的4辆车辆(浙BH2370、浙BX3659、浙BX3707、浙BX0560)外,其余车辆均纳入本次重整范围内。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询到登记在宁波千里马公司名下的车辆共135辆,扣减前述不纳入重整范围的4辆外共131辆,管理人目前接管实物车辆为2辆,1辆为浙BH5919大型汽车、1辆为浙B963HR小型汽车。其余登记在宁波千里马公司名下的部分车辆存在车辆挂靠的情况,具体情况请重整投资人自行调查。
(2)宁波千里马公司名下无形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省、市、县际包车客运指标,具体情况以重整投资人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上述关于债务人资产的陈述,仅作为重整投资人决策投资的参考,并不代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债务人股权、企业及其资产的数量、规格、权属、瑕疵、价值等所有方面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须依赖于重整投资人自行组织的尽职调查结果和判断为准。
三、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条件
(一)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重整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重整投资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重整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宁波千里马公司的重整投资人预招募。
(五)重整投资人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宁波千里马客货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号:86021110000959073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
四、预招募主要工作流程
(一)报名流程
请重整投资人在2025年9月9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69068017@qq.com】,并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密封邮寄给管理人(请在邮单上注明“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含: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宁波千里马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预招募的真实意思表示)。
2.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资信情况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宁波千里马客货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资格报价函。
4.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函原件。
5.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可联系管理人获取相关文件范本。
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资质审查
管理人将对重整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者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位重整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及后续协商
重整投资人经管理人资质审查通过并缴纳保证金5万元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有可能对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重整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重整投资人可在尽职调查基础上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重整投资意向,宁波千里马公司将视协商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转为破产重整程序。
五、其他规定
(一)投标资料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管理人联系和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张老师18857759759。
(二)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三)宁波千里马公司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后续存在宣告破产的可能性。请重整投资人在接洽时对该等法律风险进行充分考虑。
宁波千里马客货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