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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指定浙江旺荣半导体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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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浙江旺荣临时管理人选任委员会(本委员会由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丽水开发区支行、北京银行杭州分行、江苏银行杭州分行、浙江莲都农村商业银行南城支行、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良忠及浙江旺荣半导体有限公司组成)决定邀请社会中介机构采用竞争方式选任浙江旺荣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浙江旺荣半导体有限公司设立于2021年9月1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666.67万元。浙江旺荣主要从事MOSFET、IGBT和二极管等功率半导体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名下8英寸功率器件生产线获得国家发改委的“窗口指导”。

经初步调查核实,浙江旺荣已陷入经营困难,竞聘人可向本公告第六条中的联系人领取详细资料。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已列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具有担任预重整案件临时管理人或者庭外重组的相关履职经验,对拥有半导体行业预重整或者重整成功案例者予以择优考虑。

(四)申报机构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其中团队负责人从业经验不得少于十五年,并应附有团队成员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等。

(五)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来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关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三、管理人报酬方案

本次管理人报酬方案按风险协商方式,由临时管理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旺荣公司最终重整成功(预重整转入重整程序后旺荣公司完成重整)且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重整程序管理人的,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允许的上限以内计取较高的管理人报酬;如最终旺荣公司未能完成重整或临时管理人未能担任重整程序管理人的,则在人民币20万元以内确定管理人报酬。

四、报名方式

(一)如有意向参与竞争,请于 2026 年 3 月 9 日17:00前,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邀请函回执》(详见附件)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载明的方式送达至公告人,确认报名参加竞争。逾期未向公告人发送《邀请函回执》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争。

联合报名的,拟委派的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必须是主责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并通过拟委派管理人团队负责人所属的中介机构统一发送《邀请函回执》。

(二)按照前项要求提交《邀请函回执》后,请于 2026 年 3 月10 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及相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等复印件一式 2 份送达至公告人。《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业绩及业务团队介绍;

 2.中介机构拟委派本次预重整案件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重点说明有无预重整成功经验、对半导体企业有无预重整或破产重整的经验);

3.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不少于2人)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相关证明(重点说明内容同上);

4.参与竞争的优势;

5.如指定为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

6.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者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7.管理人的报酬方案(基于本公告第三条管理人报酬方案的原则,自行提出包括本案最终预重整成功及未成功的报酬方案);

8.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正在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名称、数量及进度情况;

9.联合报名的,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必须包含各中介机构委派的人员。联合报名的中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同一机构不得联合多家机构同时申报,否则视为围标,公告人对其申报材料不予审查。竞争文件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①各社会中介机构拟委派的管理人团队成员情况;

②明确主责社会中介机构,该机构需对联合社会中介机构执行职务的行为负责,并指定负责人,负责管理整个管理人团队;

③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内部分工及管理人报酬分配方案。

参加竞争选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保证《响应文件》所载内容及资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作假,直接取消参加竞争选任资格。

五、选任流程

(一)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公告人将在2026年 3 月 16 日召开评选会议,由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现场PPT演示或陈述,演示或陈述重点需围绕“各自参与本案临时管理人工作的优势、如指定为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路演前各方以抽签方式确定陈述顺序。

(三)由浙江旺荣半导体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选任委员会成员通过审查申报材料、听取陈述、开展询问等方式进行充分对比。委员会成员在所有中介机构陈述完毕后进行投票,按照一人一票、每票推选一至三家中介机构。如推选三家中介机构的,按第一名(计5分)、第二名(计3分)、第三名(计1分)进行排序;如推选两家中介机构的,按第一名(计5分)、第二名(计3分)进行排序;如只推选一家中介机构的,计5分。最终统计各中介机构的合计得分并现场公布,得分最高者中选。如出现最高得分相同情形,将由临时管理人选任委员会进行第二轮投票,按照一人一票、每票只选取一家中介机构的方式进行,并当场公布最终结果。

六、材料送达方式及联系人

线下提交申报材料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经开区管委会1101室    

邮寄材料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经开区管委会1101室            

邮编:323000

收件人:  叶周豪     

电子送达收件邮箱:  zjlsyzh@126.com            

联系人:  叶周豪

联系电话: 13585750975


公告人:浙江旺荣半导体有限公司

临时管理人选任委员会

2026年 3 月 3 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