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将于2027年3月届满。为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浙江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试行)》、《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换届各项筹备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一)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任一民,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
1.朱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系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
2.冯坚,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系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
3.马文兵,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系理事代表;
4.马超,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裁,系理事代表;
5.于友达,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系理事代表;
6.傅忠彬,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7.叶通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8.汪轶民,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9.董俊,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10.骆忠红,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主任,系理事代表;
11.林长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系理事代表;
12.叶国庆,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系理事代表;
13.叶晓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司法鉴定与破产管理人事务部主任,系监事代表;
14.张敏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监事长,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系监事代表;
15.林燕,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监事长,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系监事代表;
16.涂勇妙,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监事长,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系监事代表;
17.陈杰,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系监事代表;
18.郑露,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系会员代表。
请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共同确保本次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特此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