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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关于成立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88780970623


各会员单位: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任期将于2027年3月届满。为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浙江省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试行)》、《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换届各项筹备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一)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任一民,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

1.朱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系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

2.冯坚,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系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

3.马文兵,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系理事代表;

4.马超,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裁,系理事代表;

5.于友达,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系理事代表;

6.傅忠彬,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7.叶通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8.汪轶民,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9.董俊,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理事代表;

10.骆忠红,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主任,系理事代表;

11.林长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系理事代表;

12.叶国庆,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系理事代表;

13.叶晓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司法鉴定与破产管理人事务部主任,系监事代表;

14.张敏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监事长,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系监事代表;

15.林燕,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监事长,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系监事代表;

16.涂勇妙,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监事长,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系监事代表;

17.陈杰,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系监事代表;

18.郑露,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系会员代表。


请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共同确保本次换届工作圆满完成,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特此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