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法院”)于2025年12月29日裁定受理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6年3月23日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担任金诚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金诚泰公司尚有重整价值,为有效盘活企业资产,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法合理配置资源,充分识别和发挥公司资产的营运价值,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告预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并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及核心资产情况 金诚泰公司于2005年4月29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626772241373T,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呼吉尔特乡,法定代表人为高雪峰,注册资本为34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甲醇及其衍生物化工产品的生产、存储、销售;压力容器维修。 一般经营项目:煤炭购销。 金诚泰公司核心资产为位于乌审旗图克镇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的年产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项目于2013年建成投产。此外,金诚泰公司持另有年产3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备案,该项目曾持有2.4亿吨呼吉尔特矿区石拉乌素井田煤炭资源。 金诚泰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业用地:259898.80㎡; (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甲醇项目基础工程、二期(乙二醇)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运煤专线、厂房、机器设备、办公楼、宿舍楼、酒店等; (三)产能指标及配套煤炭资源:年产60万吨煤制甲醇产能指标,另有年产3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产能指标备案(该项目曾持有2.4亿吨呼吉尔特矿区石拉乌素井田煤炭资源); (四)存货:煤制甲醇原材料、产成品等; (五)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 (六)对外投资: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0.88%股权。 特别说明并重点提示: 本公告所涉及债务人资产信息系管理人基于债务人账面情况及尽调情况初步梳理并汇总,并非金诚泰公司最终的财产状况。管理人将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金诚泰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金诚泰公司具体资产情况以最终审计和评估结论为准。 二、招募条件 (一)主体资格。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二)行业背景。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意向投资人需具有较强的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明确提供产业资源支持,或者具有投资/经营/收并购同等规模企业的实力、具有与金诚泰公司同行业/相邻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相适应的运营经验及经营能力。 (三)资金实力。投资人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确定,且保证合法合规。 (四)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各成员分工职责(确定牵头投资人)、权利义务安排以及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招募条件,均须按要求提交材料,且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买受人或者投资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均可向管理人了解项目情况,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 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叁份(不分正副本),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管理人(报名材料须密封装袋,并加盖投资主体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捺印),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签字捺印盖章的PDF版本)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主题: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投资人名称)。 报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街道鄂托克西街34号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6楼; 联系方式:吴律师,13164918828;李律师,15754772123; 邮箱地址:13336913990@163.com (二)报名材料 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亲笔签名。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 3.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需包含投资方案(可以就全部资产形成方案,也可以仅就部分资产形成方案,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重整、整体受让、拍卖等方式)、投资报价、资金来源、运营方案等,以及其他需要特别强调或说明事项。 4.送达地址确认书:应载明意向投资人指定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5.保密承诺函:意向投资人应当承诺对从管理人或债务人处获取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善意使用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做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取消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6.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意向投资人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此外,意向投资人需提供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重大金额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7.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8.管理人后续根据工作需要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补正;管理人要求补正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 四、尽职调查及洽谈磋商 意向投资人如要求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尽职调查申请及资料清单提供相关材料,并予以必要配合。意向投资人不得截留及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为保证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将根据投资意向方案进行充分研判评估,在听取当地法院及政府的具体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与意向投资方进一步磋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各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及提交报名材料。 (二)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本公告所载的相关公司及项目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即应根据自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四)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公告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并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投资人预招募。 热忱欢迎各投资方前来接洽考察,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