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为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2026年9月18日下午,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和解专业委员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杭州市律师协会破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杭州律协破专委”)承办,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联合协办的“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座谈会暨破产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在杭州顺利举办。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石一峰,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乐敏,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和解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律协破专委主任李斌、杭州律协破专委主任副主任杨贤界、汪红妖、秘书长孔磊,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明良等出席会议,50余名省管协委员、杭州破专委委员及非委员律师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李斌律师主持。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和解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律协破专委主任李斌律师发表开场致辞,肯定了各位委员及非委员律师在修订草案一审稿座谈会中的讨论成果,并对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的修订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石一峰老师就现行破产法与修订草案一审稿、二审稿三版本条文对照进行深度解读,从修法背景与历程、三版本整体框架、主要差异逐项细化、体系评价与展望四个方面展开。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乐敏律师综合修订草案二审稿与《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等规定,从债务人财产认定、购房人四层递进式权利保护、以房抵债的三类处理规则等方面,对房企破产中购房人权利保护问题进行深入讲解。

杭州律协破专委秘书长孔磊律师从破产申请受理材料、临时保护制度、保全措施解除、管理人推荐制度、破产费用、破产保障基金、和解协议表决、合并破产条件等方面对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解读,并提出修改意见。

杭州律协破专委副主任汪红妖律师针对债务人财产制度与破产清算程序两个部分对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解读,在共有财产分割、撤销权、偏颇清偿与债权人补充行权机制、取回权与抵销限制、破产宣告期限与担保权及时实现、财产处置前置条件、清偿顺位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明良律师针对优化重整相关制度对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解读,在重整申请规则、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重整中融资的超级优先权规则、法院强制批准的审查要件、重整前协商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

最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和解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律协破专委主任李斌律师对本次座谈会发表总结陈词,感谢各位委员及非委员律师集思广益,为破产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专委会将根据本次座谈会内容整理汇总修订草案二审稿意见稿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