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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公告 | 浙江通特重型锻造有限公司与浙江通特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推介及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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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浙0604破申89号与(2025)浙0604破申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浙江通特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通特特钢科技公司 ”)与浙江通特重型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通特重型锻造公司”)两案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开展项目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现就通特特钢科技公司、通特重型锻造公司基本情况及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两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通特重型锻造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3年4月24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绍兴市上虞区小越镇徐假村,法定代表人:倪劲松。根据工商资料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年报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分别为倪劲松(持股96%,认缴出资96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960万元)、倪劲恩(持股4%,认缴出资4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4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金属锻压件、汽车零配件、机械配件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含钢材),模具材料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浙江通特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8年5月9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下管镇工商路,法定代表人:倪劲松。根据工商资料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年报显示,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0元,股东分别为倪劲松(持股90%,认缴出资18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0元)、倪劲恩(持股10%,认缴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0元)。公司经营范围:特种模具钢、金属钢材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心资产情况简介

1.不动产

通特重型锻造公司厂房位于上虞小越街道徐假村,按照房产、土地登记信息显示:土地证号上虞国用(2004)第29-95号,土地面积3217平方米。房产证号:权证号00187822,1-3层厂房1幢,房屋面积643.72平方米;1层厂房1幢,建筑面积209.09平方米。按照前期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表,房屋测绘情况如下:

2.机器设备

通特重型锻造公司的机器设备主要存放在通特重型锻造公司名下位于上虞小越街道徐假村的厂房内。该厂区内有部分机器设备如龙门铣床、立式锯床、锻造操作(取料)机、大型卧式锯床、蓄热式室式炉等为融资租赁公司所有,融资租赁公司已授权管理人处置。另,厂房内部分设备不属于通特重型锻造公司,该部分设备不在管理人处置范围。具体设备情况以现状为准。

目前,上述不动产、机器设备由第三方不定期租赁使用,租金每年150万元,该租户承诺:“待上述资产拍卖成交或重整投资人缴清重整投资款后,由我司自行与买受人或重整投资人协商是否继续租赁相关事项,如最终无法就继续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承诺自拍卖成交后(成交确定书签订之日开始起算)或者重整投资人缴清重整投资款后六个月内无条件腾退、腾空。”

3.无形资产

(1)商标

通特重型锻造公司名下有1项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第8179358号,商标名为“通特特钢TTTG”,有效期至2032年2月27日。

(2)专利

①通特重型锻造公司名下有多项自主研发专利,以下为公开信息查询到的发明新型专利情况:

②另外,通特重型锻造公司、通特特钢科技公司还有部分实用新型专利,具体请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3)著作权

①通特特钢科技公司名下6项软件著作权

②通特特钢科技公司名下1项作品著作权

另,通特特钢科技公司名下有企业标准以及对股东未实缴注册资本的追缴请求权。

二、预招募须知

(一)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本预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三)通特重型锻造公司、通特特钢科技公司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后续存在宣告破产的可能性。请意向投资人在接洽时对该等法律风险进行充分考虑。

三、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个人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具备与拟投资企业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本次预招募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名,意向投资人可联合不同专业方向的机构进行申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意向投资人须明确牵头单位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牵头单位需同时符合上述全部条件,其他参与方需符合上述第(一)或(二)项条件。

四、预招募程序

(一)报名期限及地点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管理人可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9楼综合部。

联系人:冯女士 13588592223 黄女士18868827681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报价(分别列明通特重型锻造公司、通特特钢科技公司的报价金额)、资金来源等,以及其他需要特别强调或说明事项);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业绩、工作经验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就投资对价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为自然人时,则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如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保密承诺函:意向投资人应当承诺对从管理人或债务人处获取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善意使用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

(三)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审查通过后,可在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的情况下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调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尽调保证金应交付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保密协议》模板可联系管理人获取。意向投资人可以在任一阶段书面申请放弃本次投资,并将尽职调查中已经获取的全部材料返还管理人,不得截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后,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其尽调工作。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

3.自意向投资人报名至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前,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反向尽调,反向尽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财务数据、履约能力等,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保证金应当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通特重型锻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绍兴银行上虞支行

账号:2112 9052 0280 0001

(四)提交方案及磋商

有重整意向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初步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且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简介、投资金额及构成情况、经营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等内容。管理人将视方案及协商情况决定是否推进通特重型锻造公司、通特特钢科技公司后续的重整程序。

(五)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表示放弃投资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在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转化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通特重型锻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通特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