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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征宇六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54996400000

海盐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16日裁定受理嘉兴征宇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嘉兴征宇鑫欣建材有限公司、海盐宇砼建材有限公司、海盐磊欣建材有限公司、海盐征达运输有限公司、海盐征鑫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征宇六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年1月21日指定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嘉兴征宇六公司管理人。同年3月18日,海盐县人民法院裁定对嘉兴征宇六公司破产重整进行实质合并审理。

为维护嘉兴征宇六公司职工、全体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的利益,提升嘉兴征宇六公司重整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嘉兴征宇六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嘉兴征宇六公司概况

征宇公司是一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拥有建筑类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编号:D333317846),成立于2011年4月;宇砼、征达、征鑫、鑫欣、磊欣五公司系为征宇公司混凝土制造与销售业务提供配套,登记机关均为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征宇六公司因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诉讼缠身,无法维持正常营业,逐申请预重整。进入预重整及重整后,在管理人的监督下,通过承包经营方式,实现对征宇六公司的财产管理和正常生产经营。

二、嘉兴征宇六公司资产概况

(一)土地使用权与房屋

征宇公司现有经营用地约37.89亩,其中:国有出让土地17,387平方米(折26.08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7,875平方米(折11.81亩,系停车场)。征宇公司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合计24,906.50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共10,318.43平方米。

详见下表:

征宇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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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宇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相关图片如下:

1.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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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区卫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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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机器设备

征宇六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三套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设备97辆(包括混凝土运输车、泵车、乘用车)。

1.三套混凝土搅拌站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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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运输设备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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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资质

征定公司拥有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类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编号:D333317846),该资质有效期至2028年7月28日。

(四)知识产权

嘉兴征宇六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个(其中1个为实质审查中的发明专利),拥有实用新型专利7个。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3.具有与嘉兴征宇六公司重整相适应的经营与管理能力。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需提交《合作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分配等,且至少一个主体符合上述第1、2、3项资格条件。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承诺愿意按照本招募公告及管理人制作的其他招募文件的要求,参与嘉兴征宇六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嘉兴征宇六公司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及其他招募文件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合同及/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四、招募程序

(一)提交报名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以及愿作为投资人参与嘉兴征宇六公司重整投资的意向等。意向投资人为单位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自然人的需有本人签字);

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用以证明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提交《合作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分配等,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同意对知悉的重整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二)尽职调查

1.尽职调查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

2.尽职调查申请与审查。本招募公告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意向投资人需要对嘉兴征宇六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可在报名后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资料清单。管理人经审查,对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发出尽职调查通知。

3.尽职调查内容。意向投资人收到管理人发出尽职调查通知后,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嘉兴征宇六公司的财产情况、负债状况、经营情况、技术优势等。

(三)领取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后向管理人领取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不收费用)。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最迟应在2025年9月17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法律规定和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要求的重整投资方案,并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元)。交纳方在评审后未成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在评审结果确定后五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交纳方经评审被确定为嘉兴征宇六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竞争性遴选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收到两份及两份以上有效重整投资方案的,将组织公开开示,以数份重整投资方案中最高的投资金额为起价,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者为最终重整投资人。若管理人只收到一份有效重整投资方案的,在人民法院监督下,管理人与重整投资意向人协商确定重整对价后,该重整投资意向人为最终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合同及相关文件。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南路426号中海大厦2号楼7楼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律师(13806728771)、朱律师(13738287568)。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招募公告由嘉兴征宇六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2.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嘉兴征宇六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也视为完全认同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4.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5.热忱欢迎国内外企业、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嘉兴征宇六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