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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2025年度实务培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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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5年度实务培训在杭州开班。本次培训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来自全省各地的法官、检察官、管理人协会会员以及部分兄弟省市管理人协会代表等共计500余人参加培训,开班仪式由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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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任一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徐峻峰、审判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戴晓华作开班致辞。徐峻峰庭长指出,近年来全省管理人队伍政治站位有高度、队伍建设有成效、履职效果有提升,为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对全省管理人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强化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矛盾化解作用,引导债权人尽量在破产程序中实现合法利益诉求。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学习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有意识地将国家政策融入落实到破产工作的方方面面。三是畅通交流渠道,积极参与全国性的破产法学术研究和实务交流活动,提升浙江管理人的影响力。四是坚守廉洁底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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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  徐峻峰

戴晓华调研员高度肯定了近年来全省管理人队伍为破产案件办理所付出的努力,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强化质效意识,提高尽责履职能力。始终以质量和效率为核心,注重程序规范与实体公正并重,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二是筑牢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范履职能力。坚持风险预判与全程防控相结合,建立风险排查清单,制定突发事件预案,严防程序瑕疵与衍生风险。三是坚守道纪红线,提高廉洁履职能力,坚决抵制不当利益诱惑,将廉洁履职要求贯穿破产案件办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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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戴晓华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徐萃文作《房企破产背景下以房抵债协议的效力认定与权利冲突解决》专题授课。第一部分“以房抵债的合同效力的问题”结合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院的若干判例,具体分析了以房抵债协议的有效、无效、可撤销等不同情形的认定。第二部分“以房抵债协议在破产程序中的特殊情形考量”具体涉及以房抵债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以房抵债的优先权审查等问题,围绕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以房抵债协议案件办理及审查思路”,徐萃文提出“基础核查→协议效力判断→破产撤销权审查→优先权审查”的四步审查法,并指出破产法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性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关涉到众多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对于以房抵债协议应当从整体利益角度出发,本着客观中立的角度进行审查,在保护债务人财产的同时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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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  徐萃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堵文瑜作《房地产企业破产中商品房消费者的认定和权利实现》专题授课。堵文瑜梳理了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院文件中对于商品房消费者的认定依据,并介绍了商品房消费者认定标准中的主要争议,包括以房抵债/虚假贷款中的购房人、商铺和车位中的购买人、拆迁安置中的产权置换人等。在此基础上,堵文瑜重点分析了“超级优先权”的认识及行使方式,具体从“超级优先权”的对象与顺位、房屋交付请求权、价款返还请求权等角度展开,并探讨了涂销抵押权的具体路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按揭贷款合同的影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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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 堵文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王劲作《追收财产类破产衍生诉讼的法律适用问题》专题授课。王劲首先结合数据分析了全省法院破产衍生诉讼的基本情况,并介绍了诉讼主体问题,包括破产衍生诉讼的原告应该如何列明、错列主体在后续诉讼程序中的处理、破产程序终结后的诉讼主体等具体问题。其次分别探讨了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追收非正常收入纠纷、对外追收债权纠纷、破产撤销权纠纷、破产抵销权纠纷等不同类型破产衍生诉讼中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王劲认为,破产衍生诉讼的审理要与破产案件的办理相协调,避免因破产衍生诉讼的个案审理而影响破产案件的办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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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   王劲

下午的培训首先由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敏作《绿色破产司法实践中若干问题的实证分析》专题授课。蒋敏从湖州绿色破产机制产生的背景出发,介绍了湖州绿色破产审判机制创新,并重点分析了绿色破产实践问题及湖州经验,一是绿色重整价值识别标准,二是绿色重整中的企业经营,三是绿色经营方案完善。总体而言,湖州通过将绿色理念融入破产全流程,创新队伍建设、责任履行、权益配置、评价机制,在绿色重整价值识别、企业经营、方案完善等方面形成可复制经验,为推动困境企业绿色重生、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共赢提供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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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蒋敏

毕马威重组服务团队总监徐晖作《制造企业破产中的财务报表关注点》专题授课。徐晖结合自身实务经验,介绍了制造企业三张报表在财产状况报告、战略投资人引入,重整计划草案制定过程中的核心关注点,并结合制造企业采购、生产和销售三大业务循环和资金循环以及具体案例探讨了容易忽视的债务人企业资产性质、表外资产及“体外销售”“账外费用”“关联方交易”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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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重组咨询总监  徐晖

毕马威浙江税务合伙人陈展作《破产清算中的税务问题》专题授课。陈展首先介绍了破产重整业务中涉及的主要税种及政策依据,并区分主动重整(重整投资)与被动重整(清偿方案)的方式进行分析,重点探讨了典型清偿方案的税务影响,包括现金清偿、以物抵债、债转股等多种典型清偿方案。陈展认为,破产管理人在实务中需关注具体重组形式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关注资产损失扣除的证据留存及税费承担的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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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浙江税务合伙人  陈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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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现场

晚间,本次年度培训聚焦管理人职业发展的关键支撑,特别设置专题环节,特邀两位专家就管理人身心健康维护与履职风险防控两大核心议题进行深入交流。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于友达主持本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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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于友达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刘传勇医师带来《寻身心平衡密码,筑健康生活基石》健康生活讲座,围绕健康保健核心要素、心理健康关键维度、心理压力的自我调节等方面进行分享,旨在帮助管理人掌握科学方法,有效应对职业压力,筑牢高效、可持续履职的身心健康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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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师  刘传勇

平安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余红经理带来《管理人履职风险防控执业责任保险条款解析与操作指引》,对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进行介绍和条款解读,通过案例阐释,为管理人提升风险意识、构建有效风控屏障提供了指引和工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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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经理  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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