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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舟山杉杉四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48948400000

舟山杉杉四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4月1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决定受理舟山杉杉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杉杉”)、舟山普陀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舟山杉绿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绿酒店”)、杉杉泽华(浙江自贸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泽华”)(以下合称“舟山杉杉四公司”或“债务人”)预重整,并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舟山杉杉四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鉴于舟山杉杉四公司具有重整价值,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持舟山杉杉四公司的营运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推动舟山杉杉四公司预重整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舟山杉杉四公司预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家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1.舟山杉杉

舟山杉杉生活广场有限公司设立于2014年3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309516076X8,法定代表人为刘剑静,住所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2幢301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实缴资本20,000万元,股东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舟山杉杉为普陀天地一期项目的开发主体。

2.商管公司

舟山普陀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15年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3336972014L,法定代表人为刘剑静,住所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2号楼3楼,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资本20万元,股东宁波甬港服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3.杉绿酒店

舟山杉绿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设立于2015年5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3337016462P,法定代表人为刘剑静,住所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2号楼3楼,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0元,股东宁波甬港服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4.杉杉泽华

杉杉泽华(浙江自贸区)实业有限公司设立于2018年8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3MA2A2KUP01,法定代表人为刘剑静,住所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2幢302室(自贸试验区内),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500万元,股东嘉兴杉杉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持股80%,宁波华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杉杉泽华为普陀天地二期项目开发主体。

(二)主营项目基本情况

舟山杉杉四公司主营的杉杉普陀天地项目,东临大海,北靠内湖,西眺远山,依托“山、海、湖、佛”资源,成为集文化、餐饮、购物、休闲、娱乐、酒店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一站式、全方位的生活体验街区。同时,项目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湖滨广场景观绿地周边,商业配套齐全,周边人口密集,范围内同类型商业和购物中心较少,优势明显,可发展空间也较大。具体来说,作为十余万方舟山地标级旅游商业,项目总投资15亿元,融和了大光明巨幕影院、领尚国际健身会所、“杉杉乐园”儿童乐园、520潮生集市、520幸福大道、潮生里文化街、巨幅渔民画主题文化墙等多样文化业态及丽呈酒店、开元曼居酒店等文旅休闲配套设施,已发展成为汇集食住行游购娱商闲养的高品质商文旅综合体。

项目于2016年12月完成建设,2017年8月26日整体开业,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2019年被省委宣传部命名为浙江省文化创意街区,为普陀区首家省级文创街区。

杉杉·普陀天地航拍图

(三)主要资产基本情况

舟山杉杉四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舟山杉杉自持或未售的位于东港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不动产338处、对外股权投资及杉杉泽华自持或未售的位于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62号杉杉观云大厦不动产159处,具体如下:

1.舟山杉杉

(1)自持不动产325处,为杉杉普陀天地(一期)1-5幢(建筑面积37,281.32平方米)、物业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31.7平方米)、车位(584个,地下建筑面积36,339.99平方米)及仓库(建筑面积3,729.12平方米)。

(2)未售不动产为杉杉普陀天地(一期)13幢、17幢,建筑面积合计737.49平方米,共13处。

(3)舟山杉杉对外持有2项股权投资,其中宁波勇慧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0%,嘉兴乐彩木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6667%,均为存续状态。

2.杉杉泽华

(1)自持不动产122处,包括商业用房、立体车库及配套车位,建筑面积合计16,470.35平方米。

(2)未售物业37处,建筑面积合计2,702.39平方米。

特别说明:

1.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杉杉普陀天地一期所涉地块建成后,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50%以上(其中商业设施面积50%以上)需由受让人整体持有(十年内不得上市销售)。杉杉普陀天地二期所涉地块自持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的31%,该自持部分不得分割登记且十年内不得上市销售,时间起点以竞得人取得不动产使用权证之日计算,剩余部分可分割销售。

2.上述资产部分还存在以下瑕疵或权利负担:部分设有抵押、因涉诉涉执被法院查封、以房抵债、对外销售但未过户、对外出租及物业配套用房未办理产权证等情况。

3.除上述自持或未售不动产,也存在较多不动产(主要为商铺)由业主委托商管公司或杉绿酒店经营的情况,最长期限20年,至2037年期满。

上述情况请意向投资人注意,具体以实际为准。

(四)目前经营情况

舟山杉杉四公司目前处于继续经营中,在职员工约30人,办公地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C4号楼三楼,主要经营业务为其自有物业运营管理及已售的他人物业受托管理,业态分布于杉杉普陀天地一期商业综合体与二期观云大厦商业及停车位。

二、招募须知

(一)舟山杉杉四公司目前尚处于预重整阶段,未来可能会转入重整、清算程序,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决定调整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选定,临时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

(二)本公告所披露的舟山杉杉四公司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债务人或临时管理人提供的所有舟山杉杉四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时,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公司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四)预重整期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

(五)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六)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未受过刑事处罚,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重整投资人中应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符合全部必备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预重整投资人或其所属集团(重整投资人需为其所属集团的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大型商业综合体投资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应提交:(1)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2)《保密协议书》;(3)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方式)支付保密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书》且足额支付保密保证金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及成本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意向投资人不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不安排签订《保密协议书》,亦无需缴纳保密保证金。

(二)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1.报名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9日17:00。

2.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的,应在2025年6月9日17:00前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方式)汇入200万元作为参选保证金;

如投资人已经缴纳保密保证金并参加重整投资报名的,在2025年6月9日17:00前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方式)再汇入150万元为参选保证金,原50万元保密保证金转为参选保证金。如尽调后未参加重整投资报名的,临时管理人将在2025年6月15日前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50万元保密保证金;

未按期足额汇入参选保证金的,报名无效,已缴纳的参选保证金由临时管理人无息返还。

3.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5年6月9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包括:(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2)重整投资方案;(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需企业法人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4)同意对知悉的舟山杉杉四公司相关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书。

《报名意向书》《重整投资方案》均一式三份,需密封。《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

(1)重整投资人主体介绍;

(2)重整投资总金额;

(3)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

(4)债务人后续经营方案;

(5)对于现有职工的安排(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原则);

(6)或有债务的承担(对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补充申报的债权,依法须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投资人对上述债务的承担态度)。

(三)评审确定兜底投资人

临时管理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成评审小组,另行择期组织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工作,全部《重整投资方案》将于评审小组评审时当场拆封。根据评审小组最终遴选评审结果,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将成为兜底投资人(以下简称“兜底投资人”)。

如有仅有1家报名的,可不组织评审会,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提出是否适宜作为兜底投资人的意见,并报法院审核确认。

兜底投资人应于收到中选通知后3日内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主要内容与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一致的《兜底投资协议》,并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若收到中选通知,在3日内拒绝签订主要内容与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一致的《兜底投资协议》的,其前期缴付的200万元参选保证金将被罚没,临时管理人将另行组织重新遴选。

对于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相应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参选保证金。

(四)假马竞价确定最终投资人

以《兜底投资协议》同等条件在阿里破产平台挂拍重整投资人权益,并以兜底投资人的报价为起拍价,按照价高者得。

如无其他投资人出价的,兜底投资人需以起拍价出价竞拍,以防止流拍,成为最终投资人。

如有其他投资人出价的,兜底投资人可选择是否参与竞拍,由价高者作为最终重整投资人。如其他投资人出价高于兜底投资人出价的,临时管理人将在竞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兜底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五)根据法定程序通过重整计划

根据假马竞拍方式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

五、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3067881600。

2、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850号杉杉普陀天地C4号楼三楼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3、电子邮箱:lhpcxstd@163.com。

意向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9日(含当日)期间的工作日的9:00—17:00联系临时管理人领取临时管理人账户信息及《报名意向书》《保密承诺函》《报名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范本,并需按照临时管理人提供的文本格式填写。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应予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参选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未按期提交以上全部文件、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作出虚假陈述的,视为放弃参加遴选。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与管理人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舟山杉杉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舟山普陀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舟山杉绿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杉杉泽华(浙江自贸区)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