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浙04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7月2日作出(2025)浙0402破10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联合管理人)担任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6年3月6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浙0402破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破产人”)破产。
为有效盘活破产人存量资产、保护全体债权人及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共益债借款方案》已于2026年9月14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为利于上述《共益债借款方案》在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及时执行,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现将本次正式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5623992797,于2010年10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51915.136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蔡贤祥,开发建设嘉兴市利丰商业中心,尚有10余万平方米的房产。
二、拟募集的资金规模及用途
1.借款金额:首期拟募集共益债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2.借款利率:年化利率最高不超过7%。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算,原则上最短不少于6个月,管理人可根据与共益债投资人签订的《共益债借款协议》约定提前归还。
4.借款用途:用于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共益债借款方案》约定的使用范围。
三、募集方式、投资人条件及评选方式
1.募集方式:由管理人公开招募,由管理人与共益债投资人签订《共益债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
2.投资人条件:具有合法资金来源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可共益债的法律性质及清偿顺序;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资金来源:出借的全部资金必须为合法所有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符合国家金融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评选方式: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评选,综合考量融资利率、期限、资金到位安排、履约保障能力等因素,同等条件下,利率较低者优先入选。
四、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1.报名材料:投资人基本情况说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金来源说明;拟投资(出借)资金的利率、期限等初步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管理人指定接收人或邮寄至以下地址:联系人:冯律师,联系方式:15957312530,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风樯路145号现代广场2幢1303-1306室,邮箱:1165624905@qq.com
3.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止。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仅为投资意向邀请,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不具有要约性质。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流程、变更招募方案、终止招募活动等,无需就上述调整向任何意向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2.管理人不对投资人的投资收益作出任何承诺,投资人需自行评估共益债投资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本公告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管理人可进行补充公告。
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16日
附:报名表格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