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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关于选聘玉环县中泷置业有限公司“龙溪首府”项目销售代理公司的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13438000000

根据玉环县中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泷公司”)《破产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债权人会议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及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纪要之规定,就中泷公司开发的龙溪首府项目尚未出售的房产,拟聘请专业的销售公司进行销售,现将竞选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意向竞选人于2024年4月26日前提交竞选材料。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地址:

1.玉环市龙溪镇(山外张村),西北临76省道复线,西南临龙翔路,南临龙溪河。,“龙溪首府”项目工程建设规模84293.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面积72395.72平方米,地下建筑物面积11898.27平方米。

2.龙溪首府可售面积共计78,968.05平方米,总可售400套(个)。其中:复式A户型(独栋别墅)18套,可售面积11,727.90平方米;复式B户型(双拼别墅)52套,可售面积24,485.24平方米;复式C、D户型(叠排)44套,可售面积15,248.36平方米;套房(高层)163套,可售面积15,708.46平方米;商业27套,可售面积5,457.06平方米;车位96个,可售面积1332.36平方

(二)主要可售房源情况:

独栋别墅4套,面积2606.20平方米;联排别墅13套,面积6121.31平方米;叠层联排别墅44套,面积15248.36平方米(尚未领取预售证);高层住宅27套,面积3038.88平方米(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正在办理不动产初始登记);车位42个,面积1110.99平方米(有独立产证)。

特别说明:最终的可售房屋/车位数量、类型、备案价、销售底价以中泷公司提供的一房一价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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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选要求:

(一)公司需有在浙江省台州市进行房产销售总代理的相关资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以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公司信息为准):

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房地产销售代理”、“房地产经纪”、“商品房的销售”、“房地产营销策划”、“从事楼盘代理”“房地产中介”等相关销售房产的经营范围;

2. 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

3. 截至2024年4月26日(该日期与竞选材料提交截止日一致),未被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列入失信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

(二)竞选材料:

1. 竞选陈述书:陈述书中应上报(1)住宅销售底价应在《龙溪首府项目可售房产/车位清单》中列明(竞选人列明的折扣率应保持一致,也即每套房产的底价均是评估价×统一的折扣率),竞选人报价至少应高于等于未售房产评估价值的70%,若低于该报价即视为放弃参与竞选;(2)承诺的每月住宅销售成交套数(高层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房产以签订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甲方收到全额房款计数;叠墅等尚未取得预售资质的,以签订《认购协议》并收到不低于20%的订金款项后计数;客户退房的,应从退房当期的月销售套数中予以扣除;销售开始当月不足一个月的计入下个月周期,以下各月月底为考核到期日);

2. 承诺函:承诺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包括下列内容的,视为放弃参与竞选):

(1)承诺对 “龙溪首府”项目 已完成现场踏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将按现状开展销售工作;

(2)承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龙溪首府”项目销售代理委托合同》的全部条款;(该合同可在竞选材料提交截止日前向中泷公司索取)

3. 其他类材料:具体包括

(1)拟委派参与本案销售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名单及介绍;

(2)根据已掌握的 “龙溪首府” 项目相关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提交简洁且具有操作性的《房产销售方案》。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委托办理本事务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4.特别说明: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正副本应由各竞选机构密封在档案袋中,封口处应粘贴封条并加盖竞选机构公章骑缝章,待评审会时开启。

三、竞选流程及时间地点

(一)保证金缴纳与竞选文件提交:各竞选机构应在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向中泷公司管理人账户(管理人账户信息:账户名:玉环县中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33000010066288888;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缴纳竞选保证金10万元,并将竞选文件提交至:玉环市龙溪镇“龙溪首府”项目售楼中心,联系人:杨武智,联系电话:13757689012);

(二)保证金缴纳与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7时;(特别说明:邮寄竞选材料的,需确保截止时间前竞选文件已送达至上述地点)。

(三)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且按时提交竞选文件的,方可参与本次竞选;如有其中一条件不满足的,视为放弃参与竞选;

(四)竞选评审会将于2024年4月27日14时(后期如有变更,以中泷公司管理人通知为准)在“龙溪首府”项目售楼中心召开,参与竞选的机构可莅临现场等待竞选结果;

(五)竞选成功的机构缴纳的竞选保证金将全额转化为履约保证金,落选的机构缴纳的竞选保证金将在评审会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文件的有关内容是基于中泷公司管理人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竞选人在考虑入场时,除参考本文件外,须做好现场踏勘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判断和自担风险, 中泷 公司管理人及 中泷 公司对本文件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本文件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服务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 中泷 公司管理人及 中泷 公司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最终以双方签订的《“龙溪首府”项目销售代理委托合同》为准;

(三)竞选人以虚假承诺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与其他竞选人串通骗取竞选成功的, 中泷 公司除可以取消其资格外,还可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四)评审会根据竞选人所提交的材料判断其是否具有竞选资格,并根据竞选人上报的销售底价、每月销售成交套数指标为主要评判标准、并结合销售方案的可行性、推广力度等进行综合打分,以最高分者为定选机构。若定选机构放弃资格的,不再重新评审,以第二高分者为接替机构,以此类推。合同期满后,中泷公司选择下期代理机构时,也适用上述接替顺序。

(五)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 中泷公司。



玉环县中泷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