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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公告 | 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50849200000

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

预招募公告

2025年3月17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恒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4日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团队)为嘉恒公司管理人(下文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嘉恒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盘活债务人资产,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法合理配置资源,充分识别和发挥公司资产的营运价值,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告预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并就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及核心资产情况

嘉恒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586280088G,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爱山街道红旗路288-31号,法定代表人为蔡中,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嘉恒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其开发建设的龙溪翡翠房地产项目。该项目范围东侧为龙溪南路,南侧为红旗路,北邻龙溪港,西邻龙庭小区。项目总占地面积88296.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0939.04平方米,容积率为3.345,商住比为1.07,车位配比为0.9。项目开发分为一期、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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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期项目情况

嘉恒公司一期项目开发建设了1-12幢住宅(除4)及地下室,于2016年12月8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总建筑面积227554.11平方米,其中:(1)住宅建筑面积139690.75平方米,共计住宅1094套;(2)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2960.75平方米,共计商铺42套;(3)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7596.05平方米,共计储藏室507个;(4)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983.34平方米,共计非机动车库227个;(5)下沉式商业及配套2442.24平方米,其中下沉式商业33套,建筑面积2266.09平方米;下沉式商业配套储藏室4个,建筑面积74.27平方米;配套用房1个,建筑面积101.88平方米。

(二)二期在建工程情况

1.A、B楼及地下室,规划为商业、办公,总建筑面积163875.87平方米,其中可销售房源如下:(1)商业建筑面积97186.43平方米,15套地上综合体和660套酒店式公寓;(2)办公建筑面积28800.63平方米,办公201套;(3)地下商业建筑面积5931.84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综合体1套,面积5184.4457平方米,AB下沉式商业13套,面积747.3858平方米:(4)地下车位100个,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2. 13、15、16A-C幢及地下室,规划为商业、办公及工业遗存复建,总建筑面积19509.06平方米,其中可销售房源如下:(1)沿河商业21套,建筑面积7440.52平方米;(2)沿河办公1套,建筑面积428.63平方米;(3)地下室二区块建筑面积3,269.35 平方米,其中下沉式商业7套,建筑面积494.57平方米;地下一层储藏室2套,建筑面积2774.77平方米;(4)地下车位99个,建筑面积1485平方米;(5)人防车位550个。

二期建设项目开工时间为2013年5月,主体工程已完工,整体工程完成进度达98%,已取得房屋规划核实意见书,其他竣工验收项目尚未完成,目前是停工状态,在建工程已设立抵押权。

特别说明并重点提示:

本公告所涉及债务人财产数据信息系管理人基于债务人账面情况及不动产尽调情况初步梳理并汇总,并非嘉恒公司最终的财产状况。目前管理人已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嘉恒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嘉恒公司具体资产情况以《嘉恒公司财产状况调查报告》以及最终审计和评估结论为准。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2.行业背景。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具有较强的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明确提供产业资源支持,或者具有投资/经营/收并购同等规模企业的的实力、具有与嘉恒公司同行业/相邻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相适应的运营经验及经营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3.资金实力。意向投资人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重大金额债务,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各成员分工职责(确定牵头投资人)、权利义务安排以及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招募条件,均须按要求提交材料,且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并提供电子版材料。

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贰份(不分正副本),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管理人(报名材料须密封装袋,并加盖投资主体公章或自然人签字捺印),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签字捺印盖章的PDF版本)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件主题: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投资人名称)。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318号龙溪翡翠8幢2楼;

联系方式:胡律师,18750235331;黄律师,15067800770;周律师,18605053293;

邮箱地址:hzjhzy2025@163.com

(二)报名材料:

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亲笔签名。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

3.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额、职工安置方案、重整后企业运营方案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应载明意向投资人指定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上述2-4项资料填写格式可参考附件: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5.保密承诺函:意向投资人应当承诺对从管理人或债务人处获取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善意使用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做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取消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6.承诺函:意向投资人需提供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重大金额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7.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8.管理人后续根据工作需要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招募须知/特别提示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各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及提交报名材料。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本公告所载的相关公司及项目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即应根据自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4.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公告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并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投资人预招募。

热忱欢迎各投资方前来接洽考察,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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