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永康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7日决定启动浙江兴达钢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钢带公司”)的预重整程序。
为维护债权人和兴达钢带公司的合法权益,有效整合自愿,充分实现资产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临时管理人拟开展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招募有实力、有诚意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下称“意向投资人”或“参选人”)参与重整。现就本轮招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二)公司核心资产及投资价值
兴达钢带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
1.不动产
已取得永国用(2011)第1216号、永国用(2011)第1217号、永国用(2011)第1222号、永国用(2002)第05856号以及永国用(2016)第289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合计191137.02平方米;以及永康房权证东城00011296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16637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17884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17885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17886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17973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17974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18878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23116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32021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32022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32023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32024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32025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32026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032027号、永康房权证东城字第0033609号、永康房权证清溪字第0000072号以及永康房权证象珠字第0000842号的厂房、宿舍等不动产产权,建筑面积合计102460.68平方米,另有暂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70554.74平方米;
厂房主体结构基本良好,配套设施均按照行业标准建设,设施完好;建筑整体无结构性损伤,使用情况基本正常。
2. 车辆:4辆汽车。
3. 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1)制管线21条;(2)裁剪分条线5条;(3)酸洗线2条;(4)罩式炉27组;(5)淬火线23条;(6)五连轧机750;(7)五连八辊轧机1450;(8)拉矫平直线;(9)起重机;(10)变配电;(11)实验设备;(12)机加工设备;(13)叉车设备;(14)电子汽车衡;(15)电机减速机;(16)氨分解液氨罐。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参选人应为在国内外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报名。参选人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因兴达钢带公司系钢产业公司,参选人还应承诺:
1. 具有协助兴达钢带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资金实力,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重整后的生产经营;
2. 参选人需符合属地相关政府部门的相关产业政策,同时具有较强的钢相关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商业运营能力、能够明确提供钢相关产业资源支持能力的将优先考虑;
3. 如意向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投资人对项目公司/合伙企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且项目公司/合伙企业的设立不得减免意向投资人自身依本公告及后续重整投资协议应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至临时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并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邮箱。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提前取消或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在招募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参选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并签名。材料具体包括: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简要说明拟以何种方式参与投资、以及其他需要特别强调或说明事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报价、意向保证金设置、资金来源、资金实力、投资计划等,且应具备切实可操作性。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若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信息或同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若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证复印件及律所公函原件。
(3)如联合体身份参与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相互之间应承诺就投资对价承担连带责任。
(4)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等《承诺函》。
(5)意向投资人确认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账户信息等基本信息。
(6)符合本招募公告中“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承诺或说明。注意:报名资料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投资人个人签字;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临时管理人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临时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进一步洽谈。对于未按本公告完整提交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二)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如要求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出具保密承诺函,并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密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意向投资人出具保密承诺函且缴纳保密保证金后,可向临时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及尽调清单,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意向投资人申请进行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意向投资人最终放弃本次投资或未投资成功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申请等所需资料、并审核符合退回条件后按原路退返保密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洽谈磋商环节
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临时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投资意向方案进行充分研判评估,并与意向投资方进一步磋商。如经磋商后提交正式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永康市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
四、其他事项
(一)事项须知
1. 本次招募确定的中选意向方并非当然取得正式投资人资格。本案最终正式投资人资格的确定以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认可为准。
2. 本公告不构成对兴达钢带公司投资的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 因预重整工作尚在开展中,相关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动,据此公告中当前列明的资产简介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有关本公告的内容以临时管理人最终解释说明为准。
4.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中止或撤回本预招募公告,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永康市东城街道永新路1号浙江兴达钢带有限公司6205办公室。
2.联系人:黄律师,13456816280。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兴达钢带公司的重整投资!
浙江兴达钢带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O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