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活动 > 新闻内容

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宁波举行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64562712361


11月28日,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宁波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年会以“完善破产保护制度、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主办,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承办,宁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宁波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协办。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蒋卫宇,宁波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杜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林一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何成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徐峻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杨利学,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薛晓伟等出席会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永军,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忠孝,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章恒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德风,《法律适用》副主编、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李国慧等专家学者受邀参加。政府机构、法院、检察院、高校,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宁波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等单位代表、获奖征文作者、破产管理人以及企业界代表参加会议。

宁波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杜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卫宇先后致辞讲话。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先江主持开幕式。

徐强指出,近年来,宁波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锚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目标,大力推进破产便利化改革落地,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期待与会嘉宾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凝聚共识、开拓创新,围绕破产法治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共同推动破产制度的创新完善与实践拓展。

杜前在致辞中代表宁波两级法院向与会嘉宾致以热烈欢迎,并对支持宁波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各方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完善破产保护法律制度、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挽救与退出机制,不仅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的重要支撑。宁波法院始终注重将党中央精神、立法导向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全力畅通破产“重整优先”的司法路径,为宁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下一步,宁波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有效拯救”和“有序出清”并重,以深化理论引领、完善协同机制、强化数字赋能为着力点,持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努力为宁波经济“腾笼换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蒋卫宇就全省以破产法治创新破解发展新难题,让浙江经验在新征程上焕发更强活力,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重大意义,为“十五五”新征程汇聚力量。准确把握破产法学研究的新方位和新使命,扎实开展研究阐释工作,推动形成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十五五”时期破产法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二要锚定民营经济发展需求,以完善破产保护制度筑牢法治根基。加快完善小微企业快速破产程序,健全重整价值识别机制,强化信用修复保障,落实信用修复与权益恢复联动机制,让诚实而不幸的市场主体重获发展机会。三要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创新,以系统思维助推治理现代化。持续拓展府院联动的广度与深度,顺应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加强府院数据协同共享,提升管理人履职便利度。四要结合实践拓展理论研究,为全国制度建设贡献浙江智慧。继续探索浙江破产实践,在困境小微企业的拯救、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探索、庭外重组机制的建立、以及府院联动机制的建设等浙江特色破产保护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投身于理论研究、数据库构建、成果推广等多元化服务,为国家立法贡献浙江的智慧力量。

会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峻峰宣布研究会理事增补及论文获奖作者名单。

此次年会主题鲜明,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部署与浙江省经济发展实际需要,设置了纾困兴业之宁波探索、主旨演讲、专题研讨、企业破产法修订研讨等单元环节,议题涵盖“破产保护制度创新”“企业重整再生”“债权人利益平衡保护”“管理人制度完善”等前沿与热点问题。与会代表们结合最新的立法动态、司法案例和实践经验,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观点交锋,思想碰撞,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其中,在纾困兴业之宁波探索单元环节,宁波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先江,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薛晓伟,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意奋等三位发言人从不同维度系统展示了宁波在破产审判领域的实践与思考。

邬先江以《潮起东海 破浪前行》为题,全面介绍了宁波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特点,分享了宁波法院破产审判的经验成效。他指出,宁波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始终围绕中心大局,通过深化府院联动、分类施策救治企业、创新前端挽救机制等方面的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接下来,宁波法院将从以下五方面持续深化破产审判:一是深化协同联动,凝聚破产工作强大合力;二是要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破产审判系统效能;三是要实施繁简分流,精准施策护航经济发展;四是要打造专业队伍,提升破产团队能力素养;五是要优化工作体系,提升个债清理工作质效。

薛晓伟以《府院联动聚合力 优化营商赋新能》为题,系统阐述了宁波深化府院联动的创新实践,就此主题交流了三点经验:第一,聚焦协同治理重点,夯实府院联动根基。在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宁波通过健全政策保障、紧扣协同发力和优化资源整合,构建起系统化、规范化的府院协同治理体系。第二,聚焦传统问题痛点,探索庭外重组路径。政府组织法院、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凝聚共识,构建灵活高效的庭外重组机制。第三,聚焦企业出清难点,突破公益清算瓶颈。面对“僵尸企业”出清这一长期难点,在镇海区率先试点,以“部门合力+数据赋能+公益清算”的新方式解决出清困境。他指出,下一步宁波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企业风险、释放要素活力,巩固、深化、放大前期工作成效。

赵意奋以《数字时代全球化背景下的破产财产范围厘清》为题,从理论与前瞻视角系统阐述了数字经济背景下破产财产界定的新挑战与发展路径。她指出,随着数字资产形态多元化与跨境要素流动加速,传统破产财产界定面临数据权属、虚拟财产处置、跨境资产识别等系统性挑战,应当构建以数据分类为基础、国际规则衔接为支撑的新型财产认定体系,推动区块链等技术在财产追踪中的深度应用,并通过完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为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下的现代化破产制度提供理论支撑与制度创新方案。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杨忠孝对主题发言进行了专业点评,他高度肯定了宁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宝贵经验与系统化探索,认为“纾困兴业之宁波探索”是宁波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做出的答卷,对于丰富中国破产法治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他还指出,破产法立法及其实施的首要任务是克服对于破产法治价值认识不足的问题,除通常的债权人保护、债务人救助功能外,助力公司与公司集团内部治理、阻断债务风险链条、推动理性经济形成、鼓励创新促进创新、落实竞争约束完成市场出清、促进资源配置与再配置等都需要破产法发挥作用。

在主旨演讲环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林一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永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德风三位权威专家先后发表演讲,分别围绕《企业破产法》修订、民营经济与《企业破产法》的关系、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等议题进行了深度阐述,从立法完善、司法实践与理论创新角度进行深度解读,为破产法治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权威指引与前瞻思考。

第三单元 专题研讨

第一分会场:企业重组再生法律体系的构建

主持人  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黎

主持人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于友达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齐砺杰,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程威,温州破产法庭庭长叶希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浩,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有限合伙人陈江刚围绕议题交流经验

第一分会场专题发言人,从左到右依次为齐砺杰、程威、叶希希、王浩、韩骏、陈江刚

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靖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黄玉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慈城法庭庭长周琴娜对本议题进行与谈。与谈人认为,本议题的讨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发言嘉宾从不同视角为企业重组再生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创新思路和可行方案,并对如何推动相关制度从理论共识走向具体规则落地等关键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完善建议。

第一分会场与谈人,从左到右依次为郭靖祎、黄玉强、周琴娜

第二分会场:债权人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保护的平衡

主持人 浙江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沈芳君

主持人 宁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黄建洲

浙江工商大学破产重组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苏洁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娄爱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王劲,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王军伟,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傅忠彬就热点问题展开讨论。

第二分会场专题发言人,从左到右依次为苏洁澈、娄爱华、何欢、王劲、王军伟、傅忠彬

杭州破产法庭副庭长韩圣超,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江敏,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斌对本议题进行与谈。与谈人认为,本议题的讨论精准切中了当前破产实务中的深层矛盾,发言嘉宾从法理、司法实践多个维度,为破解债权人利益平衡难题提供了系统性的分析框架与多元化的解决思路,并对如何在个案中实现实质公平等问题,提出了富有前瞻性的建议。

第二分会场与谈人,从左到右依次为韩圣超、江敏、李斌

第三分会场:管理人制度的改进与完善

主持人 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通明

主持人 宁波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吴本军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石一峰,上海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张玉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调研组组长鞠海亭,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钱为民,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骏,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骆忠红分享了管理人选任、监督、履职保障等方面的实践与思考。

第三分会场专题发言人,从左到右依次为石一峰、张玉海、鞠海亭、钱为民、李骏、骆忠红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章恒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秦善奎,开化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佳对本议题进行与谈。与谈人认为,本议题的讨论紧扣管理人制度的核心症结,从选任机制、履职保障到监督体系建设均提出了具有现实针对性的完整思路,为构建符合中国实践、兼具活力与规范的管理人职业共同体提供了扎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第三分会场与谈人,从左到右依次为章恒筑、秦善奎、王佳

第四单元:企业破产法修订圆桌讨论

主持人  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任一民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杨忠孝,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章恒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德风,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齐砺杰,浙江工商大学破产重组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顾会长苏洁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雄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欢,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颖璐围绕《企业破产法》修订进行研讨,场下观众积极参与提问。

本次年会作为浙江省破产法学界一年一度的学术盛会,汇聚了理论与实务领域的权威专家,聚焦企业破产前沿议题与改革难点。年会的成功举办,有效搭建了高层次、高效率的学术交流与实务对话平台,深化了学界与实务界在破产法治发展方向上的共识,彰显了浙江在破产领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引领姿态。会议形成的丰硕成果,将为浙江省及全国破产立法完善、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提供重要参考,为推动建立更加成熟、健全的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制度注入新动能,从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