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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与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召开担保物处置相关问题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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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7日下午,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与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就担保物处置相关问题在浙江银保监局召开座谈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调研组组长鞠海亭、浙江银保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俞轶群、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章相德、副秘书长盛放、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副会长马骏、朱黎、于友达等协会代表,以及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等10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座谈。本次会议,与会人员主要围绕担保物处置的程序、担保物管理人报酬的确定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决权的行使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调研组组长鞠海亭向与会人员介绍,为全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升浙江法治化营商环境,省高院陆续出台各项政策文件,积极提高金融机构在破产程序中的参与度和支持度。同时也希望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和省银行业协会能够建立机制,搭建平台,促进彼此会员之间的交流,切实有效地解决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关担保物处置、分配以及管理人报酬协商收费等“老大难”问题。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表示,加快担保物处置、分配并确定合理的担保物管理人报酬基准比例,营造健康、良好的破产执业环境对管理人行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在省高院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充分听取省银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的意见,争取通过浙江的先行先试,就担保物处置相关问题形成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管理人在挽救企业、维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章相德表示,破产财产处置应当充分保证金融机构的知情权,提高金融机构的参与度,发挥金融机构对管理人工作的监督作用;规范担保物处置和管理人报酬协商机制,明确管理人报酬收费基准是双方会员希望实现的共同目标,此举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座谈会对完善担保物处置相关问题的行业内规则指引有着重要意义,也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与省银行业协会建立协商机制奠定了基础。与会各方基本明确:一是要尽快制定规则,尽可能明确担保物管理人报酬基准比例,减少管理人与金融机构的磋商成本,提高破产案件的办理成效;二是要尽可能接地气,规则制定要多方论证,争取合情合理,实现最大公约数;三是要敢于探索和先行先试,担保物处置相关问题已成为破产审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浙江在此先行一步加以规范,可以更好体现浙江作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开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