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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优秀履职案例 | 李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77291200000

【关 键 词】处置共有财产;民刑衔接;差异化清偿方案;清理方案的监督

【受理法院】余杭区人民法院

【管 理 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基本情况】李某自大学毕业后从事餐饮行业相关工作,2018年在融资借款活动中,相关人员因涉及诈骗罪被刑事判决,导致该李某背负大额债务,而李某因自身创业不顺,无力归还,最终陷入债务危机。2024年4月,余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余杭法院”)裁定受理本案。经过两次表决,2025年3月,债权人一致同意《债务人财产分配及债务清理方案》,目前,该方案正在实施中。

【管理人履职情况】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全面调查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打通刑事退赔资金接管路径,最大程度维护债务人和债权人利益。考虑到李某的主要偿债资源为其与父亲共有房屋的变价款,但在其父亲一度不配合处置房屋的情况下,案件工作陷入僵局。经过管理人持续积极的沟通,在余杭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终于化解了各方矛盾,做通了处置工作。此外,考虑到李某的偿债能力有限,小额债务尚可通过资产处置和后续的工作收入进行偿还,但大额债务难以全部清偿,故管理人耐心与每一户债权人反复沟通协商,对不同债权人设置了不同的清偿率和不同的清偿期限。在多方参与、动态博弈、不断寻求最优解的过程中,最终管理人协调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了差异化的清理方案。方案表决通过后,管理人坚持监督与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债务人进行持续、动态的监督与管理。

【本案特色亮点】1.妥善处置共有财产,以法律智慧和人文关怀,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与人道主义考量的平衡。2.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与刑事程序的衔接机制,畅通刑民交叉案件资金归集渠道,依法保障债务人财产的有效归集。3.科学设计差异化清偿方案,实现了债权人清偿保障与债务人重生的动态平衡,彰显公平清理与实质正义的程序价值。4.创新性地适用了多数决与一致决相结合的表决机制,对所有债权人平等使用的表决事项,采用“人数+债权额”双重多数的表决规则;对每位债权人的权益影响不同的清理方案,采用一致决规则,体现了以程序正义守护实体正义的精神。5.打造审慎严格与关怀鼓励并举的监督规范,为清理方案的执行提供了坚实保障,有效激发了债务人主动履行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