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活动 > 新闻内容

【金华】永康市田宅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59112640000


2025年8月11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永康市田宅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宅公司或债务人)预重整,并于2025年8月22日指定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

鉴于田宅公司目前的资债情况,具备一定的重整价值,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企业的预重整价值,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田宅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田宅公司现状进行预重整投资,也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因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导致的风险及损失。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田宅公司的相关情况,请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保密协议》约定的尽调保证金。

(五)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六)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田宅公司概况

永康市田宅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MA2HQXQM3U,于2020年3月18日取得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基本状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田小华

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田川村田宅自然村办公楼(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未实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永康市东城街道田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田宅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一)田宅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田宅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永康市东城街道的田川未来社区(A地块,为城中村改造,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地块)、外滩·东方花园小区(B地块,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1.A、B地块建筑面积统计(数据来源:竣工测绘报告;单位:㎡)

image.png

2.住宅已售未售套数、面积统计(单位:套、㎡)

image.png

【备注】A地块未售面积包含天井等未分配有争议的面积约1000-1500㎡。

3.商业已售未售面积统计(单位:㎡)

image.png

【备注】 B地块商业总面积7014.83㎡,村集体保留3525.02㎡,不可售的商业用房走廊268.46㎡,剩余可售商业3221.35㎡。

4.车位已售未售统计(单位:个)

image.png

5.储藏室面积统计(单位:㎡)

image.png

6.摩托车库面积统计(单位:㎡)

image.png

7.工具间面积统计(单位:㎡)

image.png

以上房产面积以账面记载或竣工测绘报告的记载为依据,实际面积以最终权证确定或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二)债务人负债状况

根据田宅公司账面记载,截至2025年8月31日,账面负债余额为2,145,204,054.97元,主要为工程欠款、借款等。

债务人最终的负债总额及债权人最终享有的债权总额,最终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后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永康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四、招募条件及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的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应具备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预重整投资。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可以联合报名(视为一个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联合报名主体中至少有一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

管理人将成立遴选小组,对意向投资人的资格与综合实力等进行考核,合理征询相关方意见,择优选定意向投资人。

(二)尽职调查

1.尽调保证金及尽调要求

意向投资人如需对田宅公司采取尽调的,应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调开始前将尽调保证金汇入本公告第七条载明的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尽调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缴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及具体尽调清单后予以配合或安排,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未缴纳尽调保证金不影响意向投资人参与预重整报名,但管理人将对其的尽调申请不予提供配合或安排。

2.保密要求

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对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田宅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田宅公司非公开信息,但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尽调保证金,并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3.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前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未按期签订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认可保密协议的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资格。

4.尽调保证金的退还与转化

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正式的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预重整投资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将在预重整程序终结之日或田宅公司重整计划批准之日(以后到者为准)起十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被确定为意向投资人的,其已经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可以转化为重整投资保证金。

5.尽调截止时间

意向投资人最晚应于缴纳尽调保证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尽职调查。未能按期完成尽职调查的,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三)报名

1.报名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本公告第五条所需资料为准;

2.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17:00止;

3.报名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售楼处二楼。

(四)意向投资人的选定

1.若有多名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由管理人重点根据预重整方案是否有利于提升田宅公司营业价值,是否有利于提升债权清偿比例,以及该意向投资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履约信用、履约保障措施等方面因素,综合确定一名或多名入围,向其发送《入围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对取得《入围通知书》的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决定并安排尽职调查工作。

2.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入围的意向投资人进一步沟通相关预重整细节,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并根据最终评审意见确定最终的意向投资人。

(五)后续事项

评审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应配合田宅公司、管理人等进行田宅公司程序转换的申请并执行相应的程序。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预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的参与预重整田宅公司的意向、参与预重整的方式及拟参与预重整包含的范围等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式两份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审核);

3.预重整投资报名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预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5.企业最近三年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

6.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招募活动的,应提供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需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协议书应约定各自在本次预重整投资中的分工、责任,并应承担连带责任,且各意向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六、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根据其已掌握的田宅公司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参与本次招募。

2.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预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

七、保证金收款账户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尽调保证金的,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及文件接收地址

相关文件资料接收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田川未来社区售楼处二楼

联系人:张律师、裘律师

联系电话:13626857328、13758542676

电子邮箱:402780497@qq.com、95525527@qq.com

 

永康市田宅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