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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浙江卧龙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丽水中茶拍茶业有限公司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698318000000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简称“松阳法院”)于2023年9月23日作出(2023)浙1124破申14号、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卧龙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湾公司”)、丽水中茶拍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茶拍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3年10月8日,作出(2023)浙1124破16号、17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尽快推进卧龙湾公司、中茶拍公司的破产进程,有效盘活资产、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尽可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发布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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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情况

(一)卧龙湾公司的情况

1.公司概况

卧龙湾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包火旺,注册资本为1018万元人民币,其中叶伟英持股51.0806%,包火旺持股48.919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24687876286T,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2号办公楼三楼305室。所属行业为蔬菜种植。经营范围包含:牲畜销售;食品农产品初加工;水果种植;茶叶种植;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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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资产情况

卧龙湾公司的主要资产系建于丽水中茶拍茶业有限公司(位于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2号)所有的土地上的万吨冷库一座。该冷库目前已对外出租,不易拆除或拍卖变现。另外还有知识产权、机器设备、存货、对外投资等资产。

(二)中茶拍公司的情况

1.公司概况

中茶拍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叶伟英,注册资本为206万元,其中叶玉珠持股60.44%,翁海珍持股20.14%,徐增华持股19.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24307397217X,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西屏街道青云路202号,所属行业为社会经济咨询,经营范围包含: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资产情况

中茶拍公司的核心资产是为位于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2号的土地、厂房,不动产权证号为浙(2020)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21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共17610.1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018.82平方米,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厂房已基本对外出租,另外还有知识产权、机器设备、存货、对外投资、应收账款等资产。

特别说明:本公告所披露的资产现状仅基于现阶段管理人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调取的材料、债权人申报的材料、债务人移交的材料等梳理完成的调查结果,所披露的内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对本公告上描述的真实性及实物现状的一致性不作保证。

(三)资产优势

地方政府对于茶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大,茶产业行业前景较好。茶叶的储存、保鲜离不开冷库,而卧龙湾公司的冷库属于“松阳县年贮藏3000吨茶叶互联网管理保鲜冷库”,在当地属于不可或缺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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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募方案

(一)招募条件

意向投资人可独自或与他人联合参与投资,意向投资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同等条件下,国内或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拥有足够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5.两个及以上的企业自行组成联合体的,须以一个整体的投资人身份参与投资。联合体成员应当均符合上述第4项条件,且至少有一家同时具备上述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意向投资报名文件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意向投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代理人签字),包括以下内容:

1.参与投资的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方案及意向投资报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见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联系人(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意向投资人简介及资信证明资料,若意向投资人是企业的,包括且不限于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现状、资产规模情况等;若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包括且不限于自然人基本情况、资产情况等。资信证明材料如:企业前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4.承诺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均为真实,且其并无其他违法违规、违反商业诚信的行为,愿意以其意向投资方案及意向报价为基础参与卧龙湾公司、中茶拍公司意向投资人的遴选或竞价等;

5.若意向投资人是联合体的,还应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特别提示:投资方案既可以是项目收购方案,也可以是重整方案或者其他可行性方案。

(三)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11月26日17:00前(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通过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向管理人书面递交意向投资报名文件并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若未被确定为中标投资人且无违反本公告行为的,意向保证金将最迟在本次预招募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意向投资人;若其违背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反商业诚信的行为的,管理人将没收其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若被确定为中标投资人,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最终投资款的一部分)。

若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中标投资人的,应在中标后三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及保证金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风险与瑕疵告知书》。

(四)召开债权人会议

经过本次公开招募选定的中标投资人为中茶拍公司、卧龙湾公司的候任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据以制定重整计划(草案)。该重整计划(草案)将提交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在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候任重整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五)风险和瑕疵提示

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标文件,并缴纳50万元意向保证金的,视为作出如下承诺:

1.投资人已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企业的现状、资产负债情况、出资情况、设备情况、租赁(占用)情况、税收负担,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或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风险、会计账延续问题等;

2.投资人已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企业经营风险、资产使用状况、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并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自行承担后续所有不确定风险。

3.投资人已知悉、充分预判了解企业的土地用途、亩收亩产要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情况。

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168号钛合国际A座23楼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13750814372;

电子邮箱:sunjiawei@hhlawyer.net(报名邮件请注明“卧龙湾、中茶拍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

管理人收款账户

户名:浙江卧龙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松阳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账号:5847 3960 3100 015 

三、特别提示

(一) 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是重整方案,且该重整方案的可行性获得债务人的主要股东、主要债权人一致认可的【若有两家以上重整意向投资人(含资产收购意向投资人)报名,则还将组织竞价或竞争性磋商程序】,管理人将向法院申请转破产清算程序为重整程序,并适时交由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是资产收购方案的,则管理人将提请卧龙湾公司、中茶拍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以公开拍卖处置为主要内容、以其意向报价为拍卖底价的《财产变价方案》。

(二)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其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投资时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投资、财务、法律等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及出具意见。

(三)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其同意卧龙湾公司、中茶拍公司资产均以现状进行交付,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重整或项目收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方案可能未能获债权人会议(含原出资人表决组)认可或未能获法院批准;资产可能存在瑕疵;后续开发可能需要重新办理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卧龙湾公司、中茶拍公司可能存在破产程序中未申报的“或有负债”;可能未能完全移交各类印章证照和工程资料;资产(股权)移交可能涉及过户或现有承租户腾退问题;公司重整后可能涉及“信用修复”问题等等。

(四)卧龙湾公司、中茶拍公司基于土地出让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将由后续取得该资产的主体承继,以及后续还可能涉及现有承租户腾退问题等问题的风险。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方投资人前来考察投资。

 


丽水中茶拍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卧龙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参与投资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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