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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优秀履职案例 | 奚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与杭州临安天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破产重整、杭州临安白水涧风景旅游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协同审理案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77291200000

【关键词】人企一体协同审理、程序衔接优化、资产负债合并处理、运营维持与盘活

【受理法院】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管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奚某某为天平驾校和白水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兼股东,为经营白水涧公司,通过抵押个人房产和商铺、民间借贷、挪用天平驾校现金流等方式筹集资金,但白水涧公司经营不善,连年亏损,经营收益无力偿还高额的财务成本,从而使得天平驾校、白水涧公司及奚某某个人严重资不抵债,最终陷入债务困境。

2023年8月29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安法院)根据奚某某的申请,裁定受理奚某某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2023年11月23日,根据天平驾校和白水涧公司的的申请,临安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天平驾校和白水涧公司预重整,2024年5月27日,根据天平驾校和白水涧公司的申请,临安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天平驾校和白水涧公司重整。

【管理人履职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组建专业团队开展工作,全面调查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审查,同时研判天平驾校与白水涧公司的经营情况,严格履行监管情况,确保企业有序经营;对于天平驾校小客车培训的场地租期到期无法续租,且无力支付后续场地租金的情形,管理人立即通过债务人等各方渠道寻找委托经营方,在重整期间委托经营,保障学员的稳定,避免引发社会维稳风险;同时积极招募意向投资人,分别通过对天平驾校与白水涧公司100%股权或重整投资人资格公开拍卖的方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另外,管理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奚某某直接负责两家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和融资决策,奚某某的个人大额债务均因经营两家公司所承担,其个人的主要资产也都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管理人认为两家公司的债务与个人债务已严重混同,且奚某某的主要未抵押资产为两家公司的股权,若两家公司资产能够盘活,可以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率,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奚某某个人资产并入处置后,可以避免其承担担保代偿责任后向两家公司追偿,该部分额度亦可以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故在天平驾校和白水涧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奚某某个债清理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天平驾校、白水涧公司与奚某某个人资产负债合并处置方案》,三案的资源统一分配给所有的债权人,实现实质性的公平公正。

【本案的特色亮点】

1.通过将奚某某个人、天平驾校及白水涧公司的资产债务进行合并处置,创新“人企一体”协同破产模式,实现了法律程序的实质公平;

2.其次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企业预重整→正式重整”的紧密程序衔接,提前介入债权申报与审查,简化流程并加快进度,通过股权公开拍卖、引入战略投资人等方式,整体处置资产,提高清偿率,维护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3.针对白水涧公司核心资产为无证建筑的问题,管理人创新运用“企业挽救价值估值系统”科学评估其运营价值,并通过引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投资人,将景区经营与乡村振兴结合,在法律框架内实现资产盘活,避免资产低价处置或强制拆除的风险;

4.通过“委托经营”模式维持天平驾校在重整期间的正常运营,解决了400名学员的培训问题,避免资质丧失导致的债务激增和社会矛盾,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实现了企业“破产不停产”,保障了其核心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