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遂昌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8日依法作出(2024)浙112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佰科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壹佰科公司管理人。
鉴于壹佰科公司尚有一定重整价值,为维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债务人资产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现和识别壹佰科公司的重整价值,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信息如下:
一、债务人企业基本情况
(一)基本工商信息
债务人: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MA2HL6C89R
住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工业园区洋浩区块
法定代表人:宋晓旭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行车制造;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模具制造;电动机制造;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状况
壹佰科公司主要资产有不动产、设备设施、未缴纳的注册资本金等,核心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2.在建厂房
2023年12月11日和14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壹佰科公司一期工程阶段性结算审核会议,壹佰科公司厂区一期工程阶段性结算审核报告显示:审定价格7,968.41万元(含未完工工程造价)。
截至目前该工程尚未完全竣工,主要有各车间卷帘门、铝合金门、窗未安装,成品仓库外墙涂料未施做,装配车间二三层、喷涂车间环氧树脂及自流平地面未施做,装配车间屋面防水、找平等工序未施做,门卫安装工程及车间内挡烟垂壁未施做等。
3.机器设备
壹佰科公司机器设备(加工和涂改电动自行车设备等)存放于壹佰科公司厂房中,意向投资人需进一步了解,可与管理人联系咨询。
二、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1.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为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多家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提交《合作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各自在参与投资中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分配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至少需有一方符合前述资金实力要求。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需盖章或捺印):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等。
2.主体资格材料: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公民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针对本次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有受托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资信证明:可提供相应的资金实力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
4.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5.保密承诺函。
(三)报名联系方式
1.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B座8楼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联系人:18767848692(陈律师)、18668139469(谢律师),电子邮箱:641410064@qq.com 。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对壹佰科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的,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期间,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充分配合。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三、特别说明
1.本公告非要约文件。
2.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的情形,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对于管理人未知的、未披露的、潜在的及或有的瑕疵、风险,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4.意向投资人承诺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带来的一切风险。
5.如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将正式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报名的将自动成为重整程序中的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相关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6.壹佰科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壹佰科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7.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或撤回或延长本次招募工作,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热忱欢迎各投资人接洽考察,参与投资!
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