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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浙江亿木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10327600000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魏保柱的申请,于2023年6月21日作出(2023)浙03破申1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亿木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木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6月30日作出(2023)浙03破169号《决定书》,指定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提升企业资产价值,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以公开方式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将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具体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情况,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投资人对亿木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在提供投资资金外可能需要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亿木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亿木公司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五)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二、亿木公司的情况

(一)亿木公司工商基本情况

亿木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2日,工商登记机关为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雪山路33号209室-10,法定代表人为马仁虎,注册资本为5088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3MA2857J052,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机电设计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安防工程施工;室内外装潢及设计、室内外清洗;建筑劳务分包;物业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及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2015年1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股东马仁虎认缴出资4070.4万元,持股比例80%;股东吕永奋认缴出资1017.6万元,持股比例20%。

(二)亿木公司名下建筑业企业资产

亿木表格1.png

(三)亿木公司名下商标

亿木表格2.png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须知及要求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二)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如出现影响亿木公司清算的重大事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三)意向投资人应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建筑业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的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良好,管理人有权综合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认定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五)知悉并接受资质处置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让亿木公司股权可能承担的债务风险、税务风险等;

(六)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资质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自主开展工作,熟悉工商、税务、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能够自主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不良信用记录修复等的全部相关手续;

(七)认可本次招募流程,认可管理人提供的招募配套文件,并自愿接受本次招募流程及招募文件的约束。

四、保证金

(一)意向投资人在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后,若意向投资人需要对亿木公司尽职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书》,并向管理人缴纳10万元的保密保证金。签订《保密协议书》且足额缴纳保密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对亿木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尽调结果亦应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管理人自确定中选投资人并与其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选投资人缴纳的保密保证金。管理人退还的保密保证金以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时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中选投资人缴纳的保密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

管理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浙江亿木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1956000000652876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南浦支行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须提交书面的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为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要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均需加盖公章);

3.意向投资人简介及投资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投资优势、管理能力、资金来源、投资意向、经营业绩等;

4.意向投资人出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无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记录的说明,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签名;

5.报价函。报价函加盖公章/签名,报价函将作为与中选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内容组成部分。(详见附件一);

6.承诺函。意向投资人若是企业,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另附股东会决议;若是合伙制的,须由合伙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函将作为与中选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内容组成部分。(详见附件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3日下午5时截止。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的,视为报名成功。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当保证于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报名地点,管理人逾期未收到邮寄报名材料的,视为未报名。

(三)报名地点

报名材料递交地点(邮寄送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益民路2号尚锦商厦(瓯越中央法务区)2幢5层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吕林群,联系电话:13587864204。

六、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通过受让亿木公司100%股权的方式受让亿木公司建筑资质的主体资格。但需提醒的是:意向投资人受让资质的主体资格一旦确认,意向投资人不可再以其受让方案不可实施为由,拒绝履行意向投资人的相关投资义务,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违反其投资承诺,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瑕疵及风险披露

(一)亿木公司所拥有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鉴于亿木公司已停止经营,故无法提供维护资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延展所必须的人员、证件。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对亿木公司的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上述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否存续、延续,管理人不作保证。

(二)由于股权变更需要一定的时间,如股权变更时间过长将有可能导致亿木公司现有建筑资质到期,对此管理人不承诺具体时间进度,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需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请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考虑资金成本、时间成本和投资风险。

(三)由于亿木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员工均已离职,不存在建造师等职称人员和其他人员,亦无相应证书,意向投资人需自行配备。

(四)亿木公司名下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否延期、延展、重新办理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因管理人未接管到亿木公司原已经承建项目的相关资料,故涉及到亿木公司业绩方面的资料管理人无法提供。

八、特别说明

(一)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串通报价、恶意阻挠他人参加报名等有损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的,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二)意向投资人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四)在缴纳保密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进行投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对知悉的浙江亿木建设有限公司情况予以保密。

本招募公告中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五)由于亿木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其已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原亿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亦拒绝提供配合。受此影响亿木公司将在不良信用记录修复、股权转让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这些问题涉及政府及法院诸多部门,且存在较多法律、法规及政策盲点,由此可能导致意向投资人未能及时完成股权变更之情形;意向投资人需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风险。请意向投资人理性投资!

(六)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后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以便参与后续正式的意向投资人遴选,遴选将以意向投资人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

(七)因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前,重整范围可能进行调整。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广大债权人利益为前提,有权调整重整招募方案。  

(八)本招募公告由浙江亿木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决议精神调整招募计划。如出现影响亿木公司的重大事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亿木公司的重整投资!

 


浙江亿木建设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2:《报价函》《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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