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2日裁定受理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新能源”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众新能源联合管理人。2025年6月18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交由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审理。
为了尽快推进合众新能源的破产重整进程,有效盘活资产、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尽可能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法合理配置资源、充分识别和发挥公司资产的营运价值,现管理人面向社会预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并就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及核心资产情况
合众新能源成立于2014年10月16日,登记机关为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方运舟(董事长),注册资本283,745.818万元。企业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同仁路988号。
厂区正门
根据合众新能源所提供的财产状况说明及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25年5月1日,合众新能源的资产构成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以及应收账款等项目。具体而言,固定资产涵盖了位于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块工业用地,该土地面积为350亩。机器设备方面,包括了车间内的生产线集成设备、生产模具及工装、运输工具、实验设备等。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拥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以及注册商标“哪吒汽车”等。
对外投资方面,合众新能源对外投资包括:
1.合众新能源投资有两个生产基地,分别是江西宜春生产基地和广西南宁生产基地。江西宜春生产基地系合众新能源继浙江桐乡工厂后的第二座自建生产基地,年产能10万辆,系采用工业4.0标准建立的“全生态智慧工厂”,2022年已投产。广西南宁生产基地系合众新能源的第三大生产基地,合众新能源占股85.29%,年产能10万辆,定位为出口KD件基地。除上述两个生产基地外,合众新能源还投资有安徽桐城、凤台、凤阳三个零配件工厂。
2.海外资产方面,合众新能源投资有泰国工厂、印尼工厂,均为CKD模式。其中泰国工厂位于泰国首都曼谷,2024年已投产;印尼工厂位于印尼经济中心雅加达。
二、投资优势
1.拥有“双资质”和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优势
2017年4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批复(发改产业〔2017〕729号),正式批准合众新能源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随后在2018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批准合众新能源设立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作为首批获得新能源乘用车“双资质”的企业之一,合众新能源拥有包括桐乡在内的多个生产基地,坚持“核心自研”战略,掌握整车技术,拥有“山海+云河”两大整车平台以及“浩智技术+天工电池”等核心零部件。
2.“哪吒”品牌市场知名度高,且产品矩阵丰富,定位精准
合众新能源于2018年正式发布“哪吒”品牌,并交付了首款车型哪吒N01。自2018年起至今,累计销量已超过46万辆,2022年全年销量更是突破了15万台,显示出其在市场中已具备一定的客户基础。目前,该品牌已推出包括哪吒V/AYA、X、L、S猎装、S轿跑、GT车型在内的多款产品,产品线覆盖8万至20万的价格区间,旨在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精准定位主流消费市场。
3.具有一定的海外市场先发优势
合众新能源在海外市场已有布局,特别是在泰国建立的CKD工厂,原计划发展为东南亚地区的出口枢纽。目前哪吒品牌在东南亚及拉丁美洲市场具备一定的知名度。
4.停业时间较短,具有恢复生产的一定优势
合众新能源系2024年11月开始停产,至今8个月,目前产线设备运转正常,仍然保留包括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400余名员工,具备继续生产经营的条件,在外部条件具备时能够迅速恢复生产,且能有效维护原有的市场资源、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5.具有良好的营商环境
合众新能源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桐乡市。近年来,桐乡市以打造宜业、宜商为目标,注重要素供给,创新服务方式,推进诚信建设,全面提升助企服务质效,激发市场经济活力,致力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已获评“2024营商环境十佳县(市)”。
特别说明:本公告涉及的合众新能源相关信息系管理人基于债务人提供的资料初步梳理并汇总,并非合众新能源最终的财产状况。目前管理人已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合众新能源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具体财产状况以最终的审计、评估结论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2.行业背景。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具有较强的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明确提供产业资源支持,或者具有投资/经营/收并购同等规模企业的实力、具有与合众新能源同行业/相邻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相适应的运营经验及经营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同时具备前述条件,且愿意在重整投资人选定之前为合众新能源复工复产提供资金支持、并承诺未来转为重整投资对价的,将被优先考虑。
3.资金实力。意向投资人须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重大金额债务,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意向投资人身份参与。联合体应明确各成员分工职责(确定牵头投资人)、权利义务安排以及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招募条件,均须按要求提交材料,且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7月30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通过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管理人(报名材料须密封装袋,并加盖投资主体公章),同时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盖章的PDF版本)。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同仁路988号;
联系方式:何律师13905737218;吴律师19357308595。
(二)报名材料
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注册资本金认缴和实缴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
3.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预案、复工复产方案、职工安置方案、重整后企业运营方案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应载明意向投资人指定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上述2-4项资料填写格式可参考附件: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5.保密承诺函:意向投资人应当承诺对从管理人或债务人处获取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善意使用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做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取消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6.承诺函:意向投资人需提供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重大金额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无其他违法违规、违反商业诚信的行为,愿意以其意向投资方案及意向报价为基础参与合众新能源意向投资人的遴选或竞价的承诺函。
7.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联合意向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8.管理人后续根据工作需要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特别提示:投资方案既可以是项目收购方案,也可以是重整方案或者其他可行性方案。
五、招募须知/特别提示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各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及提交报名材料。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本公告所载的相关公司及项目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3.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即应根据自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4.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公告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并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投资人预招募。
热忱欢迎各投资方前来接洽考察,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