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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练市民合粮油专业合作社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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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7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受理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练市支行申请湖州练市民合粮油专业合作社破产预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6月8日选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州练市民合粮油专业合作社预重整阶段的管理人。

为促进湖州练市民合粮油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民合粮油”)资源有效整合,实现运营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管理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民合粮油成立于2016年1月20日,目前持有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7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3330503MA28C45E0U的《营业执照》,其基本法律状况如下:

企业名称:湖州练市民合粮油专业合作社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大虹桥村杜家堰自然村

法定代表人:方敏

成员出资总额:2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营范围:水稻、大小麦、油菜、蔬菜、瓜果种植、销售;稻谷、大小麦、油菜籽烘干、贮藏;稻谷加工;大米生产、包装、销售;组织采购本社成员所需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本社成员技术交流及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年1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荣誉资质:民合粮油曾获得“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湖州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食品认定主体”、“中国口碑测评·优质农产品诚信单位”、“全国消费者放心满意企业”、“行业一级中国农业行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荣誉资质。

成员及成员出资情况如下:

二、主要财产权益

(一)土地房屋

1.集体土地:根据相关协议,民合粮油对坐落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大虹桥村杜家堰自然村的8.656亩集体土地享有权益。

2.设施用房:根据有关政府批准文件,民合粮油在上述土地上自建有农用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4075.70平方米。

(具体以测绘及评估报告为准)

民合粮油于2016年10月28日取得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练市镇设施农用地批准书》(批准文号:练设[2016]010号),同意由民合粮油在练市镇大虹桥村实施设施农用地6.81亩的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4.65亩(粮食烘干用房3.15亩,大米加工1.5亩),道路及其他1.71亩,附属设施用地0.45亩(培训检测及管理用房0.45亩)]。该批准书确定的用地年限为2016年至2021年,后续实施设施用地仍需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二)机器设备

民合粮油名下现存机器设备等动产60项。(具体以实物及评估报告为准)

(三)对外投资

根据公示信息,民合粮油持有湖州练市农合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1.11%出资额,认缴出资额3.5万元人民币。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经过本次公开招募选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成为民合粮油的候任重整投资人,若在本次招募期间或招募结束后民合粮油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则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投资人。在民合粮油的重整计划(草案)被重整受理法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本次招募确定的候任重整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民合粮油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2.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预重整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民合粮油重整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约束性效力,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自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并拥有与民合粮油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2.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其出资方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重整投资人须自行向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有关部门了解当地产业规划要求与未来税收要求、投资政策等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风险。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符合上述第1项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劳动路567号浙北金融中心八楼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

(2)电子邮箱:renyi@zedalawyer.com

(3)联系人:任律师

(4)联系电话:1876826017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公司法人适用)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适用)关于同意参加本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决议原件。

(4)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形式可以为银行存款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

(5)同意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过程中知悉的民合粮油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确认书(见附件4)。

注意事项:全部报名材料,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加盖公章(包括骑缝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应签署本人姓名。

(二)尽职调查阶段

根据管理人对报名者资格条件的审查情况,以及本案审理进度,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另行通知的时间安排,向管理人交纳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

(三)遴选阶段

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竞争性选拔等方式遴选投资人,具体遴选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公布。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特别申明:民合粮油现处于预重整程序中,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及具体时间,将根据本案审理进程等实际情况确定。

意向人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renyi@zedalawyer.com,注明“领取民合粮油附件资料”以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范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保密确认书。

 


湖州练市民合粮油专业合作社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