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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62826167597


余姚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余姚法院”)根据星汉创新(深圳)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于2025年7月1日裁定受理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华晟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充分发现和识别华晟公司的重整价值,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可进行尽调工作。为保证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管理人现将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及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预招募须知

1.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均可报名参与预招募程序。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2.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代表管理人对华晟公司现状的承诺。意向投资人在缴纳保证金、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审核后可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华晟公司信息保密。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华晟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4.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为管理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的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管理人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或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活动,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5.华晟公司能否由破产清算程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本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华晟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如重整投资人预招募招募成功且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表决通过,华晟公司将向余姚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6.意向投资人可提交重整模式外的其他投资方式和方案。

二、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华晟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5日,住所地为浙江省余姚市凤山街道站南路369号1号楼,企业状态为在册,营业期限为2018-04-25至2038-04-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JDQ040。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缴纳出资期限为2027年6月30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竹。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智慧城市运营系统技术研发;智慧城市空间实验室运营;智慧城市空间规划设计、咨询;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及销售;信息技术开发、转让、孵化、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会议、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项目建设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商登记股东和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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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5月6日,贾清与华晟公司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贾清持有的12,550,600股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视信”)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等除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予华晟公司行使,委托期限至贾清不再持有路通视信股份之日止。目前该委托持续有效。

上述关于债务人的陈述,仅作为意向投资人决策投资的参考,并不代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 债务人股权、企业及其资产的数量、规格、权属、瑕疵、价值等所有方面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须依赖于意向投资人自行组织的尽职调查结果和判断为准。

三、预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须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企业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信用记录良好。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华晟公司的重整投资人预招募。

(五)意向投资人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号:201000393056398

开户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四、预招募主要工作流程

(一)报名流程

请意向投资人在2025年12月10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058596670@163.com】,并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贰份密封邮寄给管理人(请在邮单上注明“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应包含: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华晟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预招募的真实意思表示)。

2.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资信情况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资格报价函。

4.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函原件。

5.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相关文件范本见附件)

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资质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者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位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及后续协商

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资质审查通过并缴纳保证金100万元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有可能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意向投资人可在尽职调查基础上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重整投资意向,华晟公司将视协商情况决定后续正式招募事宜及申请转为破产重整程序事宜等。

五、其他规定

(一)资料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管理人联系和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戴老师 18058596670。

(二)本预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三)华晟公司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后续存在宣告破产的可能性。请意向投资人在接洽时对该等法律风险进行充分考虑。

 

 

宁波余姚华晟云城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2、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书及相关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