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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浙江嘉兴金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金科时代天悦”项目续建招募共益债的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0263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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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债权人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对浙江嘉兴金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向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经依法审查,桐乡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3日作出(2023)浙0483破申5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债权人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2023年11月10日,桐乡市人民法院依规定程序选定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嘉兴金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加快推进债务人重整工作,化解债务人危机,恢复债务人经营能力,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充分保障购房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并得到公平受偿,经向桐乡市人民法院报告,管理人决定就债务人开发的“金科时代天悦”项目续建融资事项,公开招募和遴选共益债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于2020年5月25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D0YWRXC,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3幢249室,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杭州金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谢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债务人系为开发“金科时代天悦”楼盘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现因资金紧张,“金科时代天悦”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科时代天悦”

2.项目业主:浙江嘉兴金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工程地址:浙江省桐乡市高桥街道桐乡耀华国际学校西侧、高桥大道北侧

4.项目概况:

“金科时代天悦”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59787.93㎡;用途为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不高于3.0;建筑密度不高于45%;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限高不高于100米。根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金科时代天悦小区(暂定名)(一期)总建筑面积197204.1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472.88㎡,地下建筑面积50731.24㎡,建筑层数为-2~34层;金科时代天悦小区(暂定名)(二期)总建筑面积43335.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890.91㎡,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0444.99㎡,建筑层数为-1~20层。

债务人于2020年10月13日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暂定名)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20年10月13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于2020年10月14日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暂定名)(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0年10月23日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暂定名)(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0年11月3日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一期一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20年12月28日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一期二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21年10月26日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暂定名)二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金科时代天悦”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包括10幢住宅楼(其中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为一期一标段,3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为一期二标段),配电房,地库,地下室,垃圾收集房;二期包括1号楼、2-1号楼、2-2号楼、2-3号楼及地下室。

截至2023年12月1日,项目工程进度基本情况如下:

“金科时代天悦”项目一期:地下室主体框架整体已完成约90%,9#、10#、11#、12#、13#高层住宅已基本完成,3#楼主体完成至14层,5#楼主体完成至12层,6#楼主体完成至15层,7#楼主体完成至16层,8#楼主体完成至22层,室外项目基本未开始施工。

“金科时代天悦”项目二期:地下室主体框架已完成,地上未开始施工。

2020年11月20日,债务人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12幢、13幢《商品房预售证》,预售普通住宅建筑面积为27611.7㎡、商贸建筑面积453.04㎡。

2021年3月19日,债务人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9幢、11幢《商品房预售证》,预售普通住宅建筑面积为32030.06㎡、商贸建筑面积678.44㎡。

2021年7月16日,债务人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8幢、10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普通住宅建筑面积为31294.76㎡。

2022年1月26日,债务人取得金科时代天悦小区3幢、5幢、6幢、7幢《商品房预售证》,预售普通住宅建筑面积为50181.73㎡、商贸建筑面积1411.61㎡。

预售网签情况反映,已出售合计698套,合计面积60943.9㎡。

二、共益债招募方案

1.共益债招募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2.共益债用途:本次招募到的共益债资金将专项用于“金科时代天悦”项目后续工程建设费用、保修金、维修基金、税费等支出。

本次共益债覆盖的“金科时代天悦”项目后续工程范围为:金科时代天悦小区一期一标段、一期二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范围内施工未完毕部分。

金科时代天悦小区(暂定名)(二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范围内(酒店等商业部分)不纳入本次共益债招募范围,另行办理。

3.共益债投入方式:“金科时代天悦”项目续建过程中,管理人将根据建设进度,向共益债投资人提出用款金额要求(单笔借款金额以500万元及其整数倍),共益债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提出用款要求的拨款联系单后十天内向管理人交付拨款联系单载明金额的借款。

拨款联系单可以现场送交,也可以通过信函和电子送达方式送交。

4.共益债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按实际使用期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5.共益债利率:共益债借入资金利息不高于年利率10%。实际利率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利息自每笔资金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到实际归还之日止,每6个月结息一次。

6.偿还安排:根据债务人资产处置(主要是“金科时代天悦”剩余可售房产的销售)情况,在资产处置变现后随时清偿共益债本息;重整期间,如有追回的财产或其他收入等,在确保续建工程顺利推进的情况下,管理人将以最有利于整体债权人权益为原则提前归还借款本息,提前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共益债清偿的保障

(一)共益债清偿资金的来源

1.来源:债务人名下剩余可售房源未来销售所得,以及已售房屋未收款部分款项均是共益债务清偿资金的来源。

2.变现方式:债务人名下的所有可售房屋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故在通过共益债筹措到后续建设、办证所需资金后,可恢复正常销售,取得相应价款;可依《企业破产法》第112条的规定,通过在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变价;也可根据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其他方式变价。

(二)共益债清偿的制度保障

1.法律规定及破产程序上的保障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2条、第4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条共益债务优先清偿的规定,用债务人名下剩余房屋销售所得款项随时清偿。

2.资金回笼的保障

管理人依法开设管理人账户,共益债借款全部付入管理人账户,确保专项用于项目续建;所有项目销售资金及其他收入也全部付入管理人账户,由管理人管理、人民法院监督,确保回笼资金按照借款协议清偿共益债。

四、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3.本公告中有关债务人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应以共益债投资人自行组织的尽职调查为准。

(二)招募条件

1.主体资格

共益债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资金实力

共益债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3.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五、具体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浙江省桐乡市高桥大道1156号桐乡科技创业园1幢310室。

联系人:徐律师、沈律师;联系电话:(0573)88826070,(0573)88018727。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及其他要求

(1)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

(2)意向共益债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意向共益债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3)报名时需向指定的账户交付投标保证金100万元,并在报名时将已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提供给管理人核对。

报名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浙江嘉兴金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账号:563899991013000056790

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二)尽职调查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债务人概要,主要目的系让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最终情况以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査结果为准。意向共益债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审核齐备后,可以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债务人将积极配合。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提交方案

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应当于2023年12月22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即为《共益债借款协议》,样式见附件3。共益债投资人应在该《共益债借款协议》中填写:出借人、借款利率等信息,并在出借人处签名或盖章后提交,意向人共益债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除加盖公章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签名。

《共益债借款协议》一式叁份,由意向共益债投资人密封提交。

(四)组织评审

为保证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报经桐乡市人民法院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在最终确定共益债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投资人。

(五)签署协议

在选定共益债投资人后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与该共益债投资人签订《共益债借款协议》。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被选定为共益债投资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选定共益债投资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被选定为共益债投资人的,在《共益债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转化为履约保证金或转化为共益债的一部分。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有权在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确定方案。

 


浙江嘉兴金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3:《共益债投资人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共益债借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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