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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关于杭州千岛湖中集物流不动产及机器设备等拍卖的公告

杭州淳安千岛湖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 1613646000000


淳安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杭州千岛湖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物流”)破产清算,并同时指定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1年2月9日第二次公告拍卖中集物流不动产及机器设备等资产。现诚挚邀请各类企业参与本次拍卖。

本次拍卖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起拍价:2500万元(不含税价),保证金:2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拍卖时间自2021年3月11日10时起至2021年3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二、本次拍卖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土地合计面积10293.18㎡,其中宗地一面积3481.9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淳国用(2010)第02738号;宗地二面积6811.2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淳国用(2010)第02737号。

(二)房产合计面积17,955.26㎡,其中有证房产17,266.42㎡,无证房产688.84㎡(含棚382.45平方米)。

(三)机器设备主要为液氨制冷设备一套。

(四)其余不动产附属物、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等详见淘宝司法拍卖公告附件评估报告。拍卖网址如下:

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638227338854.htm?spm=a213w.7629120.projectDetail.4.6c755c45bKD7xX

三、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上存在租赁,管理人已告知承租方相关事宜并签订补充协议,买受人拍得房产后可自行与承租方商量续约或者解除。

(二)制冷设备中现存约三吨液氨,因液氨属于危险化学物品且其与办公用房的距离过于接近,淳安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以及当地开发区管委会已经要求中集物流整改,该事项尚未整改完成。

(三)办公楼3楼3001室现由中集物流债权人李志芳占有,管理人已起诉要求其腾退,并于2020年10月27日获得胜诉。

(四)附件评估报告中不动产评估报告及机器设备评估报告已经过期,经债权人会议同意不再对相关资产重新评估,附件评估报告中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杭州淳安千岛湖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