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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任一民会长受邀参与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的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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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9月12日,《草案》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积极发挥职能,回应立法动态,组织多场座谈会、广泛征集协会成员对《草案》的修改建议,最终整理形成对《草案》的修订意见稿并提交全国人大。

11月19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草案》的意见。任一民会长受邀参会,并代表浙江省管协发表意见。

任一民会长现场发表了关于《草案》的三方面的修改意见,一是希望将“预防破产,促成困境企业再生”作为立法宗旨之一,以统率整体制度改进,更大程度发挥破产制度对困境企业的拯救功能。二是整体性优化困境企业再生的规则,首先是设立专章构建困境企业风险早期化解机制;其次是注重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再者是导入更多有利于困境企业挽救的重整规则,包括全面引入自动冻结机制,创设DIP规则,发挥待履行合同制度维护运营价值功能,激励共益债融资,细化重整中的公司治理以保障经营秩序,强化投资人保护,重整计划制作、表决、批准流程优化等十二方面的制度改进;三是完善管理人制度建设并强化管理人履职保护,包括明确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成立全国性管理人协会、强化行业协会自律性管理等。

本次座谈会,任一民会长代表浙江省管理人协会积极建言献策,贯彻了本协会一直以来服务管理人行业发展与全省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的宗旨。后续浙江省管理人协会将继续跟进本次《草案》修订工作,为《草案》的后续完善与我国破产法治建设贡献浙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