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浙1003破申43号决定书、(2026)浙1003破申43号之一决定书,受理浙江海燕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燕模具”)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海燕模具预重整管理人”)。
为加快推进海燕模具预重整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海燕模具预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用工等详细情况的,可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情况下,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
3.本公告编制、解释权归海燕模具预重整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等。
4.本公告仅为预重整阶段投资人预招募文件,不构成法院、预重整管理人、海燕模具公司对本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任何承诺、保证。若本案最终无法裁定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因参与本次预招募、缴纳保证金、开展尽职调查产生的成本等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海燕模具基本情况
海燕模具于2000年12月29日成立,住所地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模创路1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726584527G,法定代表人张海燕,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李威龙出资250万元,占出资比例50%,股东张海燕出资250万元,占出资比例50%。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模具、五金冲件制造,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
三、主要资产情况
(一)不动产
1.海燕模具名下坐落于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模创路112号的不动产[权证号:浙(2024)台州黄岩不动产权第0001929号]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须符合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台州市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与海燕模具签署的《黄岩区工业项目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模创路北侧地块“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附件一)中约定的准入条件并完成后续要求,并承继海燕模具在《“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因“标准地”用地履约可能产生的历史履约瑕疵及对应责任,由重整后债务人海燕模具公司及投资人按重整方案承担。
2.海燕模具名下坐落于黄岩新前开发区金牛路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1200702300084,使用权面积:9499平方米]及地面建筑物[权证号:1200702300084/台房权证黄字第249464号,建筑面积:7268.76平方米],土地登记信息如下:

(二)机器设备
台州宏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受黄岩法院委托,评估海燕模具所有的机器设备的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2026年6月5日,评估价值:3014000元。
另有其他生产性机器设备,有待后续盘点评估后向投资人披露。
(三)知识产权
海燕模具名下知识产权分为商标、专利,具体信息如下:



四、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意向投资人资格。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也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责任分工、权利和义务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4.为了符合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的产业投资要求,欢迎广大产业投资人报名。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8月25日17时00分前通过现场交付或邮寄的方式将报名材料送达给管理人。邮寄方式以管理人办公室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途期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建议采用顺丰、EMS特快专递并预留充足邮寄时间。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地址: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梦莎,联系电话:13586113230。
2.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
(4)资产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等可以证明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的文件;
(5)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6)意向投资人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7)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签字。《报名意向书》《承诺函》《保密承诺函》模板文件请联系管理人获取。上述报名文件应一并装袋密封。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接收报名文件后发现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则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各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资质审查并通过的,缴纳100万元尽调保证金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待海燕模具预重整管理人后续确认)。意向投资人最晚须于2026年9月18日17:00前足额缴纳100万元尽调保证金,缴款完成后可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的费用自行承担。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四)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9月25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与支付时间、债务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等。
(五)遴选评审
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会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的意见和指示,在海燕模具依法被裁定破产重整后,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六)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在2026年9月25日17:00后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且以书面方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
在正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程序中,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正式参与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投资人参与竞价但未中选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发布遴选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
意向投资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全额没收100万元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提交虚假资质、虚假无违法失信承诺等报名材料;②违反《保密承诺函》,向第三方泄露债务人财务、资产、债权债务、经营等涉密信息;③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后续管理人组织的竞价、磋商程序;④经管理人、法院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不按期缴纳投资款。
特此公告。
附件一:《黄岩区工业项目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模创路北侧地块“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
浙江海燕模具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黄岩区工业项目新前街道新江路西侧、模创路北侧地块“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