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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06612400000

2023年6月26日,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苍南法院”)裁定受理苍南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浩天(温州)律师事务所、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中建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有效整合资源,提升企业价值,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遴选重整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为重整程序。

(二)本公告所披露的中建公司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中建公司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三)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五)本公告不作为要约,只做参考资料使用,不具有投资协议(包括投资意向协议、正式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公告所述中建公司有关情况不作为管理人任何承诺和保证,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自行独立判断、调查,并决策,参与报名即视为同意按中建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

(六)意向投资人未按管理人要求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其自愿撤回报名。

(七)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同时,管理人有权决定调整、修改、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相关事项,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此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二、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中建公司于2014年02月08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09169879XA,登记机关为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企业登记状态为在册,公司住所地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华府新世界花园鑫马大厦6楼603室,由闫研担任法定代表人。

中建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

(二)主要财产情况

项目名称:灵溪镇市场群A-07C地块房地产项目(万通金银岛健康产业广场);

位置: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

不动产现状:14幢商铺,合计面积为48853平方米,基本已完工;1幢写字楼,面积为19599平方米,尚未完工(共19层,完成结构7层);地下室约2万平方米(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苍南图1.jpg

(三)项目优势

该项目所属中国参茸交易市场,周边经营商户数量众多,上下游供应链流畅,滋补品、保健品及其它各种中药材品种多样,辐射区域覆盖全国各地及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全国滋补品市场占据重要地位,具有可观的投资价值。

该项目所在地距离苍南高铁站仅约2公里,距离苍南高速口仅约3公里,交通便利。

三、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投资人旨在借助投资人在产业、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完成房地产项目的续建,再次激发参茸市场的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企业价值,依法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招募条件

拟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

(四)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愿意按照本公告及管理人制作的其他招募文件的要求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在参与重整的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有意向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投资人应于2024年2月20日17时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通过密封寄达或现场交付的方式送达或提交至管理人,并于2024年2月20日17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材料具体包括: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诺就投资对价承担连带责任;

(3)《重整投资方案》;

(4)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

(6)其他材料:《投资承诺函》《保密承诺函》《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

除上述内容外,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不得撤回。意向投资人要求撤回的,取消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并没收报名保证金。

(二)报名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50万元报名保证金,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苍南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345273302

2.意向投资人未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的,且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在确定正式投资人或遴选活动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后,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如后续法院未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或者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方案的,无息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三)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

(四)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如要求进行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尽调申请及资料清单提供相关材料,并予以必要配合,意向投资人应按照《保密承诺函》履行保密义务。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2月20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保证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报价、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等,且应具备切实可操作性。

(六)组织评审

为保证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情况,报告苍南法院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具体评审时间、评审规则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七)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通过前述方式确定的正式投资人,应于收到管理人确认函之日起10日内缴纳1000万元重整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管理人要求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配合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并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尚锦商厦瓯越中央法务区1号楼5层。

(二)联系人:冯律师,13736715606,电子邮箱:401382239@qq.com。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苍南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1.报名意向书

2.投资承诺函

3.保密承诺函

4.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6.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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