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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优秀履职案例 | 俞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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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债务人诚信识别模型;四位一体综合调查法;创新金融债权清理模式

【受理法院】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管 理 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基本情况】

俞某某及其设立的公司为第三方担保的债务出现逾期,拖累其公司陷入经营危机,俞某某遂通过民间借贷偿还部分债务,最终背负670余万元巨额债务而陷入债务困境。经俞某某申请,临安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裁定受理俞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立即组建专业团队开展工作,全面调查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审查债权,与债权人多次沟通与协商方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22年10月一债会一致表决通过“双过半”表决规则,11月二债会高票表决通过《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并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持续跟进外地执行法院资产解封,并顺利删除债务人限高失信信息,圆满办结本案。

【本案特色亮点】

1.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识别难问题,管理人与临安法院共同创新开发一套债务人诚信评分识别模型,科学设计60余道选择题,并为每个问题及选项精准赋分和确定权重系数,将“诚实而不幸”的主观标准客观化。临时管理人结合调取的资料进行预审后,交由执行局、个债承办部门依次审核,依靠“三重审查”机制,有效提升“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识别准确率。

2.面对大量需要调查的事项,管理人探索出“债务人自查+执行局查控+相关部门调查+阿里智能数据平台”四位一体的综合调查方法,高效开展俞某某的各项调查工作。为此,管理人还制作一套需债务人提供信息清单及查询操作指引手册,债务人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等APP自查的,在管理人指导和监督下优先自查,大幅提升调查效率。

3.针对金融机构债权表决难问题,管理人创新金融债权清理模式,有效化解金融机构表决困境。本案一债会虽已表决通过“双过半”表决规则,但最大债权人某金融机构债权额占比达62%,要想清理成功必须取得其同意票。为此本案创新设计附条件的债务豁免:俞某某10年分期提供100万元偿债资金。对于10年后金融机构剩余债务,届时若国家出台新的个人破产规定,金融机构债权人同意按照新的个人破产相关规定执行,如可免除,则债务人不再支付;如无法免除的,则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另行签署还款协议(退休后每月还款1000元)。通过设置附条件的债务减免承诺,有效规避了金融机构表决风险,最终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