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活动 > 新闻内容

2021年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十大优秀履职案例︱颜某某(男)、颜某某(女)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657702800000


【关键词】夫妻合并清理;执破联合合议庭;公积金提取、功能转化;重整贷;不设考察期;对外债权执行和解;高比例、一次性清偿

【受理法院】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管理人】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

【基本情况】

债务人颜某某(男)、颜某某(女)原系夫妻关系,2019年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投资亏损欠下巨额债务。因夫妻二人无力偿债,各债权人诉至苍南法院并申请执行,夫妻二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2021年4月,债务人颜某某(男)、颜某某(女)向法院申请进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苍南法院裁定受理并予以合并审理,同时决定由执行法官与破产庭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办理,并指定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情况】管理人多次赴苍南县等地对二债务人的财产、资信等进行调查;依法进行债权申报登记、审核等工作,经全体债权人同意,对不同计息利率的债权采取不同的调整方式,以平衡各方债权人的利益;参与债权人会议,通报案件情况,促使各方就清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开设并管理个人债务清理专门银行账户,按时查账、收支,确保资金到位与分配。

【本案的特色亮点】

在苍南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因人制宜,分析各债权人的异同,有针对性地调整清理方案的比例。并借助民间组织的力量开展沟通工作,最终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均同意同一性质的债权采取不同的比例进行调整,为案件的成功办结奠定基础。

二债务人有一笔对外债权,经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同意,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及时地获取该笔债权金额作为个人债务清理方案分配的资金。

此外,本案之所以可以顺利办结,主要得益于公积金与重整贷的灵活运用。二债务人系当地公职人员,公积金账户资金较为充裕,公积金本是职工长期住房储金,为保障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通过提取公积金,转变公积金的功能,用于偿还债务,助力清偿方案能够在短期内履行完毕。同时,通过引入第三方融资机构,运用重整贷,打破融资壁垒,以时间换空间,为债务人争取最大额度偿债资金。

在苍南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以及银行、人行、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协助下,最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促成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在清偿金额、清偿方式、清偿期限等问题上达成一致,通过了管理人制定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该方案本金获得全额清偿,利息清偿率约为40%,且于2021年11月25日成功将清偿款项一次性分配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