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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十大优秀履职案例︱祐康系十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628046000000

【关键词】“破产不停产”;“整体合并+部分重整”

【受理法院】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管理人】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11日,江干区人民法院裁定祐康系十家公司合并破产。目前,祐康系食品板块已重整完毕,重整投资人按约支付了全部重整对价款,重整资产控制权移交完毕。管理人已完成本案第一次分配。

【管理人履职情况】

共接受债权申报977笔,裁定确认债权35.1亿元。2020年12月,重整投资人按约支付了全部重整对价款,重整资产控制权移交完毕。自此,祐康品牌得以挽救,600多名员工的工作岗位得以保留,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本案将原本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从几近于零提高到了目前的4.5%,之后有可能还将提高。通过破产重整,实现了企业再生,品牌得以保留,职工稳定就业。明珠频道对本案进行了全程跟踪,《祐康食品“重生记”》一文,被各大本地媒体争相报道。2021年3月,本案先后被选为了2020年度浙江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以及2020年度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本案的特色亮点】

(一)稳定生产,实现“破产不停产”

“祐康”有20多年的历史,品牌在广大消费者心中有特别的情感,目前仍在生产的员工也有700余名。管理人进驻后便提出了“破产不停产”的原则。在两年多的封闭运营期间,祐康食品新品源源不断推向市场,品牌销售额及职工平均工资均有提高,品牌价值得以维护。

(二)创新重整模式

管理人确定了“整体合并+部分重整”模式,采用“反向出售”式重整,将祐康系十家企业派生分立为重整主体和清算主体,将涉及食品版块继续生产经营所必须资产集中归拢到重整主体,并以该主体启动重整程序;所获对价款及其他资产处置款项归于清算主体,并用来集中清偿十家企业的债务。该模式在破产程序中保留有效生产力,最终实现对市场资源有效整合的典型案例。

(三)债权人人数众多,债务规模较大

管理人共接受债权申报977笔,确认债权金额35.1亿元。管理人创新性的使用了工商银行工银融e联APP的“破产清算管理平台”,通过债权人互联网申报、在线审查、在线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方式,提高了债权申报与审核工作的效率,便利了广大债权人。

(四)有效剥离资产,合理降低费用

经报请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特聘请了专业的税务机构出具税务咨询报告。而根据税务机构提供的咨询意见,管理人充分利用了国家税务机构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仅就税收一项就降低了5000余万元的费用,进而增加了可分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