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廉洁履职建设,6月12日上午,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廉洁筑基 专业赋能”主题会长办公会议。
浙江省纪委监委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汪志建莅临指导,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戴晓华、民五庭法官助理徐萃文受邀出席,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副会长朱黎、马文兵、马超、于友达、傅忠彬、叶通明、汪轶民、董俊、骆忠红,副秘书长章菁参加会议,监事长叶晓明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任一民会长主持。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并着重围绕“破产管理人廉洁履职风险点”、“行业监督约束机制”等主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朱黎
朱黎副会长指出,在管理人履职过程中,明确工作边界、规范工作流程至关重要,与此同时,坚守底线思维、强化廉洁警示教育亦是不容忽视的关键环节。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马文兵
马文兵会长紧扣会议主题,从强化个人廉洁自律、深化团队法纪教育、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完善动态管理制度四个维度,系统阐释了提升管理人廉洁履职的实践路径。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叶通明
叶通明副会长立足破产管理人行业属性与履职特征,针对当前实践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强调廉洁履职是管理人工作的重要保障。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 章菁
章菁副秘书长梳理了协会近年来在廉洁履职建设和强化风险意识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希望法院在管理人履职过程中给予更多支持与指导。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汪轶民
汪轶民副会长提出,需将协会工作与廉洁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并特别指出,道德纪律委员会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视相关的反馈。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骆忠红
骆忠红副会长结合道德纪律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围绕规范执业行为、强化警示教育等方面,就构建破产管理人廉洁履职长效机制、筑牢行业廉洁防线发表了意见。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董俊
董俊副会长强调,廉洁建设与风控监督工作相互关联、相辅相成,需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完善。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傅忠彬
傅忠彬副会长从破产管理人履职风险及防范机制构建角度指出管理人应该以审慎态度防范风险,以专业精神履行职责,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于友达
于友达副会长指出,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与监督是关键所在。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马超
马超副会长聚焦破产管理人行业发展痛点,点明公平公正与正确价值取向的重要性,希望通过优化改进管理人队伍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 叶晓明
叶晓明监事长强调,廉洁履职关乎风纪根基与队伍建设,需以高度的警觉性和严谨态度持续保持重视,切实筑牢廉洁防线。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任一民
任一民会长提出协会未来应着眼长效机制建设,科学谋划发展方向,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切实提升专业水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助理 徐萃文
法官助理徐萃文围绕廉政风险防范与履职监督机制建设,深入阐述将协会党建与廉政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意义。她强调应持续深化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管理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戴晓华
戴晓华调研员指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作为行业引领者,高度重视廉洁履职工作,对全省破产管理人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与示范作用。同时,他对管理人提出三点要求:严禁为指定管理人实施不当操作;严禁分包转包、敷衍履职;确保款项应分尽分。
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汪志建
汪组长强调,协会要坚守成立初心,以章程制度为基石,健全完善规范机制,同时,聚焦廉洁履职风险防范重点,持续提升行业自治效能,切实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与规范发展中的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