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活动 > 新闻内容

2025年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优秀履职案例 | 梅某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77291200000

【关键词】庭内集中清理与庭外和解双轨并行;家庭协同偿债机制;多元和解

【受理法院】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法院

【管理人】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梅某某原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突出,信用记录良好。2014至2015年间,其为朋友个人及名下公司提供多笔担保。后因相关债务人经营不善丧失清偿能力,而梅某某享有稳定退休金且有房产,各债权人遂将其作为主要追偿对象。后因担保债务本金巨大且利息不断累积,梅某某已不堪重负,个别债权人态度强硬,不愿让步。梅某某退休金账户被冻结,配偶名下商铺被查封且市场价值低,配偶亦被列为被执行人,家庭生活难以维系。

2024年10月10日,梅某某向武义县人民法院提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法院于2024年11月25日裁定受理,并指定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情况】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组建团队开展工作,全面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状况,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审查。在对梅某某展开调查时发现:一是梅某某在多起债务中均非唯一债务人,相关债务还与破产企业分配程序关联,因时间久远、司法系统更迭,调查核实困难重重;二是债务本息总额巨大,债权人态度不一;三是债权人王某某、谢某某明确反对债务集中清理,拒绝债权申报。

管理人在全面核查基础上,制定了 “分类沟通、多元和解、庭内集中清理与庭外和解双轨并行 ”的工作策略:通过向全体债权人披露梅某某自2015年以来已偿还300多万元的记录,确立诚信基调;经多轮协调,王某某、谢某某与梅某某达成庭外和解,由梅某某妹妹代为偿还;对于其余债权人,通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报告偿债诚意及家庭筹资方案,《和解协议(草案)》获全体一致表决通过,债权人同意减免全部剩余利息,按未偿还本金的70%一次性结清,资金来自梅某某退休金及其儿子贷款。

2025年11月14日,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草案)》并终结清理程序。11月30日,梅某某全面履行清偿义务,案件实质终结。

【本案特色亮点】

1.创新"庭外+庭内"双轨并行解纷模式。管理人没有局限于单一程序,而是创造性地区分债务与债权人特点,灵活运用 “庭外和解” 与 “在债权人会议上庭内集中清理” 两种方式,实现了两种路径的完美结合与优势互补。庭外和解快速化解了关键矛盾点,庭内清理确保了程序的合法性、公平性与全面性,极大地提高了整体债务化解的效率和接受度。

2.凸显"诚信债务人"保护价值。通过调取长期主动还款记录,引导债权人给予债务豁免,体现制度鼓励诚信、拯救"诚实而不幸"债务人的核心价值,形成社会正向激励。

3.凝聚家庭支持合力。梅某某亲属伸出援手,其子以个人贷款参与偿债,管理人有效整合外部资源并规范化为可靠资金来源,增强债权人信心。

4.实质化解多年债务僵局,实现多方共赢。将多个长期执行未果案件"一揽子"彻底解决,使梅某某摆脱利息滚动恶性循环;债权人获得公平清偿安排;司法机关有效化解执行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