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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名下整体资产的公告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652263200000

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5月30日10时至2022年5月3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瑕疵告知书》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中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数量、型号、质量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系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包含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名下资产及其享有的资产权益,包括:

1.土地使用权一宗,证载面积为28983.8㎡(因於潜人民医院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被占用土地面积约为365.1㎡,本次拍卖不包含上述被占用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50年9月5日。权证号:临国用2005第100037号;

2.房屋:现状房屋建筑物面积约22190.14㎡(有证建筑物面积约为18870㎡、已建未办证建筑物面积约为3319㎡);(房屋产权登记情况详见清单)

3.厂区建筑物室内装修、室外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绿化苗木等;

4.集体土地的相关权益:包括1996年《土地征用协议书》项下双溪街南侧约15亩土地使用权益,2008年《土地转让协议》项下天目溪东侧约1.5亩土地使用权益;

5.机器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6.库存半成品酒类及包装物(办公室地下仓库存酒除外,详见附件清单);

7.注册商标(以商标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

①申请/注册号 4004023,国际分类 33,专用权期限 2016年04月28日 至 2026年04月27日。

②申请/注册号 157611,国际分类33,专用权期限2013年03月01日 至 2023年02月28日。

上述资产坐落位置: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双溪街19号。

郑重提醒:因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资产存在权利瑕疵,故请意向竞拍人务必阅读《瑕疵告知书》,不明事项及时向管理人咨询。本次拍卖资产不包含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等对外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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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5250万元,保证金:8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1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18958158812)。

三、咨询看样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管理人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接受竞买人的咨询(联系电话:18958158812)。

2.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5月20日09:00时。集中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双溪街19号,逾期未到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四、竞买人条件:

1.根据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情况,竞买人限于企业可参加。竞买人需于2022年5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2022年5月28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5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及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及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出卖人和买受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所涉税务部门详细了解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情况和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6月15日前(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也可通过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账号:201000223686676)。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人应对上述损失、差价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按本拍卖公告向悔拍人追索。因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成交后不能完成本次竞买交易的,按照悔拍处理。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47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有证资产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必要时由管理人协助。无证资产以资产现状交付买受人。本次拍卖资产存在瑕疵的,管理人将资产交付买受人即完成该资产交付,资产瑕疵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保证。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管理人上传之图片,仅供参考。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管理人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和《瑕疵告知书》。

管理人咨询电话:18958158812       法院监督电话:0571-610727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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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告知书

各竞拍人:

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就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此次网络拍卖的资产存在的瑕疵告知各竞拍人,请予特别注意:

一、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瑕疵

1.房屋:天目山酒业公司现状房屋建筑物面积22190.14㎡(房屋证载建筑总面积19957.97㎡),故房屋存在证照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等情况。具体为1、16、18、21、23、53幢房屋已拆除或重建(共计建筑面积约为1087.32㎡),另有5幢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约为3319.49㎡)。管理人目前未接管到该部分新建、改建建筑物建设审批、施工文件等资料,存在后续无法办理合法产权手续、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已拆除的房屋无法重建使用的风险,部分房屋建筑物存在被行政执法机关认定为违章建筑的风险。

2.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征询,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和商业用地,不能重建、改建、扩建,存在无法继续开发利用的风险;该公司所在地块目前现状用于工业,根据工业用地产业准入指导性指标要求,地块产值需≧756万/亩,亩均税收需≧30万/亩,并与属地镇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 

2020年,因於潜人民医院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需要,建设单位已占用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临国用(2005)第100037号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内约365.1平方米的土地,本次拍卖土地资产不包含上述被占用土地。上述原因造成拍卖资产证照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存在一定风险。

3.集体土地使用权益:①原临安县於潜酒厂征用厂区对面双溪街南侧集体土地约15余亩,地块四至见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於潜镇观山村地块勘测定界图,后于1996年底取得临安县城建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0145134),允许在该地块上建造职工住宅楼项目,用地面积1000㎡,规划建造1900㎡的五层砖混职工集资住宅用房(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附图)。②天目山酒业公司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于2008年从於潜镇后诸村村民处转让天目溪东侧约1.5亩土地使用权益,天目山酒业公司与於潜镇后诸村村民签订有《土地转让协议》。(管理人只接管到协议、付款凭证复印件)。

(1)前述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目前系集体所有,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无法登记和过户,仅有相关的权益转移协议或者付款凭证复印件,存在无法补办手续也无法继续使用的风险。需竞买人详细核证该权益的合法性与价值。管理人提供的该部分资产权益的使用范围(土地面积约为1.5亩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对该土地面积作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提供的该部分资产权益的评估意见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竞得此次拍卖的整体标的后,不排除该集体土地部分存在权属争议的可能性。集体土地的相关权益包含在本次拍卖标的范围中,即便该权益存在争议或全部灭失,均不改变此次拍卖成交价格。

(2)前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第①处地块中,五层砖混建筑的职工集资住宅及该建筑占用土地不在本次拍卖的范围之内,占地面积详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附图。且第①和第②处地块均存在因界址不清、面积不准确的状况。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规定使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如违法占用或使用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使用该集体土地不得损害原职工集资房的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必要的合理使用权益。

二、本次拍卖中的动产资产瑕疵

(1)由于本次拍卖中包含较多类别的自制半成品酒类、成品以及包装物、构筑物、机器设备,且该部分资产存在日期较长,因此上述标的物中如存在的破损、腐坏部分均包含在产品数量清单之内,管理人不对拍卖处置资产中动产的全部数量、质量、种类、型号等做任何承诺或者保证,所有产品均以交接时实际现状为准。

(2)自制半成品酒类中存在大部分原酒,该部分必须经过专业加工之后方能进行饮用或者食用,竞拍人一旦参与本次竞拍即视为知晓全部瑕疵及注意事项,并自愿自行承担所有相应后果。

三、本拍卖标的中的注册商标实际以商标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因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拍卖标的可能存在被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的风险,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四、资产的相关的资料问题

因本此拍卖系对破产案件中财产的处置,其中债务人的部分资料因灭失、遗失等各种原因并未向管理人进行交接,因此管理人对竞拍成功后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付款凭证、征用协议等)的交接不作任何承诺,竞拍人成交后需自行补办相关手续,补办费用由竞拍人自行承担。如不能补办或办证的,后果由竞拍人承担。竞拍成功后,管理人仅就已经接管的资料与买受人进行交接。

五、由于本次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工业用地,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工业用地受让方的主体,所以本次拍卖仅限企业可以参加。

六、特别说明

(1)处理瑕疵事项及补办资料、证件等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2)竞拍人需自行承担管理人尚未掌握的其他瑕疵导致的风险及损失。

(3)竞拍人确认已自行到现场勘察,对管理人告知的上述瑕疵均已了解并清楚,愿意以现状接受交付。

以上内容请竞拍人充分注意,特此告知。


             告知人: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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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5月30日10时至2022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置单位: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公示的评估报告内容仅作为参考,管理人对评估报告(附件)中的型号、种类、数量、外观、质量问题、损坏情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具体明细规定请竞买人自行查询相关政策,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注:管理人郑重提醒各竞买人,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管理人所公示的评估报告中的价格等仅作参考。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现况以及此后过户条件及使用限制,拍卖成交后责任自负。竞买人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2年5月28日前向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5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前往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钱王街478号6楼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联系人:0571-63921311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后,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或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王支行,账号:20100022368667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23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根据淘宝拍卖平台最新规定,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该服务费为淘宝网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淘宝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淘宝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及时转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有权视为价款未缴齐,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构成悔拍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债务人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债务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人应对上述损失、差价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因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成交后不能完成本次竞买交易的,按悔拍处理。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在五日内交接标的物,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出卖人和买受人应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所涉税务部门详细了解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情况和标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如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如有),标的物交付及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有权在拍卖成交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和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或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6107278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管理人电话:0571-63921311  1895815881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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