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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十大优秀履职案例︱汤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介绍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657702800000


【关键词】同步推进;差异化清偿率;历时38天

【受理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管理人】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汤某因通过他人向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后未能收回放贷本息,导致负债日益增多,汤某名下无任何资产,又加之其身患疾病无力赚钱还债,最终彻底陷入债务困境。萧山法院于2021年10月12日裁定受理汤某对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一案,并指定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情况】

本案的疑难复杂主要为:债权人对个人债务清理程序不理解,沟通困难;债权人对债务清偿诉求预期较高,不利于化解债权人的不满与怨愤;固定清偿率的常规做法难以获得通过,此外,本案时间紧、任务重,对管理人的调查、沟通能力是巨大考验。针对该等疑难事项,管理人立即指派有调查经验的团队成员迅速全面且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汤某财产状况的相关工作的同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多次与各债权人沟通了解债权构成背景,逐步交流和解意愿等。根据根据沟通情况适时和汤某及其哥哥进行交流,通过努力促成双方达成清偿和解预案。全案历时仅38天,彻底解决了本案全部6户债权人积欠12年左右本金约计46万元的历史积债。本案债权人在经过对债务人个人债务的集中清理程序后,其对债务人积欠债务的怨愤情绪得以释放,基本消除了对债务人的误解,同时也表达了对债务人的同情。

【本案特色亮点】

(一)债权申报与和解方案沟通同步推进,提高清理效率的同时为分配方案的表决打下感情基础

管理人采取逐一上门走访方式,指导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并以笔录方式向债权人了解债权构成背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了解程度、配合态度以及解意愿等。同时,管理人也站在有效处理问题的角度,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意识地引导债权人确定合适的和解清偿金额。通过走访交流方式,不但大大提高了债权申报及审核效率,管理人的工作态度与付出,也获得了广大债权人的认可,为后续分配方案的制定扫清障碍,更为分配方案的表决通过打下坚实的情感认同基础。

(二)重点核查并披露债权人关注的拆迁事宜,逐步降低债权人较高的清偿诉求

管理人对债务人哥哥老家的房屋及拆迁事宜进行了专项调查,并适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债权人披露调查情况。同时,管理人站在中间人的角度对其中涉及的房屋权属及拆迁款归属向债权人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解释。全体债权人均不同程度降低了清偿诉求,为分配方案的通过扫清主要障碍。

(三)用差异清偿率的方案代替固定清偿率的常规做法,成功与全体债权人达成清偿分配方案

管理人在先说服并固定债务人哥哥愿意提供清偿款的最高额度内,根据每个债权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每个债权人的具体清偿分配金额。未采用固定清偿率进行清偿,但各债权人清偿率的差距又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出现因清偿率差距过大导致其他债权人不满的情况。

(四)提前获取清偿款,提前进行表决,确保分配方案顺利执行

在和各债权人基本确定清偿分配金额后,管理人说服债务人的哥哥在分配方案表决前将清偿款提前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提前定稿会议资料并提交债权人查阅,同时说服债权人提前核查债权及表决分配方案,确保分配方案的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