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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家会员单位就关于《浙江省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进行表扬的通知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626778800000


各会员单位及地市协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浙江省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文件的制定与我们管理人的履职密切相关。

前期,协会关于征集该《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通知发出后,得到了各单位的广泛响应,其中20家会员单位及绍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向协会提交了书面反馈意见。

现对积极响应本次意见征集的20家会员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具体名单见附表),同时感谢绍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本次意见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7月20日

 

附:表扬及感谢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3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4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5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6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7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8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10

浙江信泰律师事务所

11

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

12

绍兴时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3

浙江世纪方正律师事务所

14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5

浙江新希望律师事务所

16

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17

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

18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

浙江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

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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