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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破产十大优秀履职案例 |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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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重整投资人招募、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信息披露、大型企业破产管理

【受理法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管理人】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始创于1968年,旗下拥有96家控股参股的实体及经营企业,其中上市公司有会稽山、精功科技、轻纺城等。所涉产业中,绍兴黄酒、钢结构建筑、装备制造、碳纤维等在国内同行业保持领先地位,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19年7月,精功集团出现债券实质性违约。2019年9月17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情况】

2022年11月28日,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23年2月28日,重整资金全部到位,核心资产全面完成交付。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合并重整案,盘活资产72.74亿,其中重整核心资产对价45.62亿,非核心资产价值约27.12亿;整体化解债务208亿,涉及债权人132家。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保障一万多名员工持续就业,妥善解决了千余名小额债券持有人的信访问题。

【本案特色亮点】

(一)精准把握重整思路,科学制定招募方案,衡平各方利益,确保核心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在对参股控股企业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核心资产整体重整,非核心资产单独处置”的重整模式。通过预招募、正式招募双重机制,精准确定重整核心资产范围,成功招募重整投资人,助力实体产业经济再腾飞。非核心资产按产业模块单独处置,实现了大重整下的“小重整”。

(二)利用信托制度优势创新重整模式

利用“信托财产独立”制度优势,落地浙江首例破产重整信托,避免发生要约收购,提高重整成功率,实现未处置资产整体剥离,并在后续信托财产处置中明确可落地的变现方案。

(三)探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信息披露规则

管理人关注上市公司交易规则与破产法的有效衔接,通过上市公司无保留披露了重整计划草案全文,接受市场、股民及全社会监督,为资本市场首例。

(四)实现重整事项与“破产一件事”系统有效衔接

落实破产便利化,数字化手段实施信托分配,将破产服务信托事项与绍兴“破产一件事”系统对接,将信托受益权登记、收益分配通知等事项统一在“破产一件事”系统内统筹解决,降低债权人破产程序成本,让债权人享受破产审判数字化改革红利。

【社会评价】

在当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本案充分运用破产重整程序,高比例公平清偿各类债权,实现了对市场主体的有效救治。同时,创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整模式,平衡各方利益,精准确定重整核心资产,通过要求重整投资人承诺“聚焦原主业发展”等举措,确保大型民营企业核心资产健康稳定运营,实现相关利害关系人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