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活动 > 新闻内容

2025年度企业破产十大优秀履职案例 | 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

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1777287600000

【关键词】工程债权债务一体化重整;分段招募、市场竞价、保底优先;附生效的表决机制

【受理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基本案情】

森禾集团系系一家具有20余年发展历史且在园林绿化工程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森禾集团历年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众多,且大多采用区域承包管理模式,工程结算情况极其复杂。此外,森禾集团进入预重整程序前,涉及大量债权人群体,多个工程债权人,尤其是农民工群体及职工与森禾集团之间,因工程款、工资结算事项矛盾尖锐,难以理性面对破产程序,导致本案程序推进困难重重,维稳压力极大。2024年11月14日,森禾集团进入预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及时启动了重整投资招募工作,并积极推进主要债权人、债务人和投资人协商预重整方案,并在2025年1月25日形成预重整方案提交主要债权人、出资人进行表决。2025年5月28日,本案进入重整程序;2025年9月5日,法院裁定批准森禾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管理人履职情况】

本案管理人团队以法律专业为支撑,审慎梳理案涉的200余个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深入钻研与工程相关的法律问题及在破产程序中的处置路径。在尊重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将与工程相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纳入重整投资范围,非重整投资范围内财产由管理人另行处置的方式,有效提高资产处置效益,切实提升全体债权人的清偿质量与效率,使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较高专业水平以及较强品牌影响力的企业得以重生。本案最终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且在短期内重整成功,在园林工程企业破产案件中具有极高的代表性和借鉴意义。本案对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为高效推进预重整及重整案件,自2024年11月森禾集团进入预重整程序以来,森禾集团历经重整投资人招募、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表决预重整方案、申请进入重整程序、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等重大事项,最终于2025年9月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整个预重整+重整历时仅9个月左右时间。

【本案的特色亮点】

本案创新了重整处置模式,一方面通过“工程债权债务一体化重整”方案,将分散、疑难的工程项目应收应付纳入重整范围,由重整投资人统一承接,把漫长且不确定收益的应收款财产,转化为即时且确定的偿债资源,把证据链不完整且法律关系不清晰的债务,转化为工程专属负债从破产程序中剥离,使得资产和负债的两端优化,提高清偿率的同时提升了清偿时效,切实保障债权人债权的清偿效果、提升重整质效;另外一方面也同步探索重整投资范围内资产和非核心资产的“一次表决、统一授权”模式,对于非重整投资范围内的资产变价处置方案在重整计划中予以详细列明,债权人会议无需另行表决变价方案,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立即启动非核心资产的处置工作,有效提高重整计划整体执行效率。同时,本案通过“分段招募、市场竞价、保底优先”,优化重整投资人招募和定价机制,兼顾效率与公平,既保留了预重整程序的工作绩效,又有效检验重整投资对价的公允性,最大化实现债务人的重整价值。另外,本案也创新科学设计表决机制,在传统预重整方案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衔接规则的基础上,赋予债权人“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方式,消除预重整阶段债权人对方案市场化、公允性的顾虑和质疑,凝聚共识,切实提升预重整方案通过的成功率,显著提高重整效率。本案的成功充分体现预重整制度在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方面的优势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