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2025)浙0226破申6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宁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宁海眼科医院”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盘活现有资源,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工商信息:宁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26MA282UNB7Q,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万元,登记机关为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资质:债务人现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最近年检合格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该资质是本次投资的核心价值之一。
资产负债概况:根据破产申请材料显示,截至2025年10月13日,债务人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26,311,655元。主要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部分医疗设备及两辆汽车(原估值约人民币1,743,370元)等。
经营现状:目前,债务人原经营场地已退租,无自有或租赁的固定经营场所;全体员工已依法遣散;部分医疗设备等实物资产正委托第三方机构保管。
二、招募目的与投资方式
招募目的:本次招募旨在引入具有资金实力、行业经验及管理能力的投资人,通过重整投资方式,实现债务人剩余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再利用。
投资方式:投资人可以提出资产购买方案或重整投资方案。具体投资方式、范围、价款支付、债务处理等,可在报名后与管理人进一步洽谈,并最终以提交的正式投资方案为准。
三、投资人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
具备医疗健康行业投资、运营管理经验者,或在宁海县及周边区域拥有医疗场所资源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但需书面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四、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17时止。
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见下)纸质版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如有委托);
投资意向说明(包括初步的投资构想、方式等)。
五、后续安排
管理人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报名及其他情况,判断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的价值。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正式重整程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重要提示
本公告为非正式招募公告。若有意向投资人报名,且债务人具有重整价值,管理人将正式向法院申请重整,并再次发布正式的投资人招募公告。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债务人或其资产价值的任何保证或承诺,意向投资人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并评估风险。
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进展和招募情况,决定延长、变更或终止本次招募。
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律师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99号绿地中心3号楼28层
联系电话:15888011133
电子邮箱:lawyertxx@celg.cn
欢迎有实力、有诚意的社会各界投资者垂询、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宁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12日